1. 英語語法怎麼應用
英語語法大全-學習,裡面很詳細的,可以學習下:)~
http://www.study888.com/article/grammar/
語法-輕松英語-洪恩在線,這裡面有分類的詳細介紹,可以看看:)~~
http://www.hongen.com/eng/pub/yufac/
掌握英語語法的學習過程:方法正確,學起來就不難了哦:)~
掌握語法的大致架構,了解語法的語類、時態、語態、句子結構等,即對語法有一個整體的認識。在學習英語的過程中,如果發現自己缺少某一部分的語法知識,停下來,打開語法書查找相對應部分的規則並加以掌握,結合例句來學習所遇到的實際語法現象。這樣你很快就能夠在學習英語的過程中學好語法,而這樣學到的語法才是真正能夠運用的「活」語法。
學習語法必須做大量的語法練習。其中包括筆頭和口頭的練習。只有做大量練習,才能真正把語法學「活」,即用語法來指導英語語言的使用。
2. 英語語法怎樣應用
你的問題不明確。語法用在句中。用於語言的正確表達。讀寫離不開語法。聽說離不開語法。你急什麼?
3. 英語的語法在英語中起到什麼作用它是相當於我們漢語的那種部分組成英語語法都有什麼基礎的人怎麼學
在英語學習中,要不要學語法,語法應該學到什麼程度是一個爭論不斷的問題。比起練口語,背單詞,一直以來,語法似乎都得不到重視。觀察一下,身邊背單詞,練聽力的人很多,但在學語法的真沒幾個。這是因為語法不重要嗎?恰恰相反,語法非常重要。堅實的語法是英語水平進階的充分必要條件。但現實情況是,不少人對語法學習並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甚至忽視語法學習。曾經有一種論調認為,語法是不需要專門學習的,我們只需要大量輸入,進行「浸泡式」學習,就會有「語感」,語法會自然內化,一切發生得如此和諧自然,毫不費力。你看歐美國家的人沒有學習語法,不是也能說出寫出語法正確的句子嗎?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上面的觀點其實存在兩個問題:1.兒童學習母語和成年人學習外語是兩個不同的概念。2.即使是在歐美國家,學生也是需要學習語法的。對於兒童學習母語來說,依靠自然的語言輸入是可以掌握正確的語法規則的,但是這一點放到成人身上卻並不起作用。在語言學上有個子集原則(Subset Principle)可以用來解釋這一現象:兒童在剛開始學習母語時經常會造出錯誤的語法結構(比如 Who is him? 這樣的句子),但這種語法錯誤他們在成年人的語言里是接觸不到的,也就是說,他們在周圍的環境中只接觸到結構正確的正面語料,接觸不到錯誤的負面語料。經過一段時間後,兒童就會自動放棄錯誤的結構,接受正確的結構。跟兒童不一樣,成年人在學習外語之前已經有了母語基礎,在學習外語的過程中也會不可避免的受到母語的影響,比如會用概括或類比的方法來學習外語。即使在學習過程中造出錯誤的結構,他們也會認為,母語中是這樣說的或者目的語中有類似的結構,所以這種結構是可以接受的。成年學習者會認為,在外語學習中還沒見到這樣的結構,不代表外語中沒有這種結構,這種結構也許以後能夠見到。受此影響,他們會繼續使用錯誤的結構而難以自動糾正過來。實際上,目前已經有不少實證研究表明外語學習中單靠語言輸入並不能保證語法習得。語言學家對加拿大的沉浸式課堂進行研究之後發現,外語學習者即使接觸了大量的語言輸入,仍然會犯很多語法錯誤,比如時態和單復數問題。也是說,對於外語學習者來說,語法一定是要專門學習的,靠大量輸入培養起來的所謂「語感」往往並不靠譜
4. 英語語法式教學在初中英語教學中的有什麼好處
一、初中教師用英語授課的少,而高中用英語授課的多\r\n二、初中教師課堂組版織活動多,而高中課堂活動少權\r\n三、初中教師抓詞彙落實多,而高中落實少\r\n四、初中教師聽說訓練的多,而高中教師則少\r\n六、初中教師語法講解的少,而高中教師則多\r\n七、初中教師重閱讀理解的少,而高中教師則多\r\n八、初中教師學生指導少,而高中教師多
5. 誰能將英語中ed es等各種語法在句子中的應用詳細說名
一般動詞過去式加ed,如finished(完成),offered(提供).He
had
finished
his
homework.(他已經完成他的家庭作業了。)
特舒回的如have---had
,leave---left.
es用於復數,通常最答後字母為o,如tomotoes,potatoes,heroes.其他的後加s
6. 構式語法的創立
在構式語法作為一種理論方法正式誕生以前,語言學著作中已經有構式語法某些方面的思想萌芽。構式主義把構式當作符號,而符號不但有其形式,還有自身的意義。古希臘的語法理論中已有語言是「心理過程的符號性反應」的思想,語言單位被認為是形式-意義的對應。(Robins 1951:25-26)Saussure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更深入地論證了語言符號是聲音形象(sound -image)和概念(concept)的結合體,後來他正式把聲音形象和概念分別稱為「能指」和「所指」。(Saussure 1999:66-67) 聲音形象和概念的結合體實際上就是形式和意義的結合體。 到Bloomfield時,已經有了類似於構式語法主張的觀點,他說:「不過,即使我們能夠知道一種語言的整個詞彙(lexicon),而且也相當准確地了解每一個義素,我們可能仍然不了解該語言的各種形式。每一段話語都包含了詞彙所概括不了的某些重要的特徵。」(Bloomfield 2002:170),Hockett的《現代語言學教程》也闡述了類似的意思。(Hockett 1958:164)。Hockett 甚至說,「同理,最終成分相同,層次配列相同的一對句子,它們的意義差別是由於結構(construction)的不同引起的。」(Bloomfield 2002:165)兩位結構主義大師所說的construction並不完全等於構式語法的構式,但是,有一點是很明確的:他們注意並強調了結構體是有意義的,並且是獨立於各個組成單位(詞語)之外的。當然,他們的思想並不是構式語法的直接來源,構式語法學家自己也並沒有聲明他們的思想來源於結構主義的這些觀點。
在構式語法正式出現以前,流行包括生成語法在內的語法範式所支持的句義組合理論(compositional theories of sentence meaning),根據該觀點,詞的意義和語法要求被用來預測一個以該詞為中心詞的短語的語義和句法類型,就是說,組成格式的詞彙的意義組合決定了格式的全部意義。句子意義投射觀(projection-based view)是句義組合理論之一種,Michaelis(2006:73)說這種觀點可以概括為一句話:「句子有意義,而句子格式沒有意義。」
構式語法是對這種投射模式的反動,實際上也是對生成語法的部分反動,其直接的來源為Fillmore的誕生於60年代末的格語法(Case Grammar)和後來的框架語義學(frame semantics)、Lakoff的格式塔語法(Gestalt Grammar,即生成語義學)、Langacker的認知語法(Cognitive Grammar)以及中心語驅動短語結構語法(HPSG)。構式語法思想的最早闡述見於1977年,即Lakoff(1977年)'的關於語言格式塔(Linguistic Gestalts)的論文。該文在尚未建立起構式語法理論體系的背景下,已指出:整體的意義並非各組成部分意義的聚集組合;相反,結構體(構式)本身必有意義。
Langacker(1987、1991)的《認知語法基礎》 呼籲重視語言的特異性、傾向於基於使用的模式、反對簡化主義,這些是認知語法的理念,後來也都成了構式語法的基本觀點,他還提出了「語法構式」的概念:「語法涉及語素和更大的成分的組合,從而逐次形成更為復雜的符號結構(symbolic constructures )。Lakoff(1987)推出認知語法的經典《女人,火及危險事物》,其中的《「There-構式」》是構式語法的拓荒之作。作者在「語法構式」概念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語法構式理論」(the theory of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的概念(第467頁),並形成了構式的形式-意義配對的思想。(第467頁)不過,他當時仍是在認知語法的框架內討論語法構式,還沒有提出「構式語法」的概念。Langacker和Lakoff可以被稱為構式語法的先驅。
Fillmore、Kay和O』connor 於1988年發表《語法構式中的規則化和習語化:以let alone為例》,這是構式語法的奠基之作,標志著構式語法的誕生。文章以習語let alone為例子,說明習語的「不規則」(irregular)現象和習語性特徵不能用「例外」來解釋。作者說:「我們認為一個富有解釋性的語法模式將包括一套原則,藉此原則,一種語言能夠把語義、語用解釋原則跟句法構型單位(configurations)聯系起來,這樣的單位比單一的句法結構規則方式所能確定的單位更大、更復雜。」(Fillmore et al 1988:501)。這個「單位」就是構式,該文已經提出了「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注意首字母是大寫的)的概念,依作者的觀點,構式在4個方面與生成理論的關於結構規則認可的樹形圖不同:1. 構式的范圍比生成語法的樹形圖所涵蓋的范圍更廣,可以跨越「句子樹」(the sentential tree);2. 構式所確定(specify)的不只是語法信息,還有詞彙的、語義的以及語用的信息;3. 至少在許多個例中,詞彙項(lexical items)本身可以被看作構式;4.構式可以是習語形式的,因為一個大的構式所確認的意義(以及/或者語用義)可能不同於用以構成該構式的較小構式的系列意義組合所能推測出的意義(以及/或者語用義)。以這樣明確的主張,正式奠定了構式語法理論的基石。
7. 構式語法的國內研究現狀
在構式語法理論介紹到中國之前,中國語法學者已經有了類似構式主義的思想,不過沒有上升到系統的理論。世紀之交,構式語法被引入我國語言學界。張伯江(1999)運用構式語法對現代漢語的雙及物結構式進行探討,這是國內最早運用構式語法思想對漢語進行研究的文獻 。之後有一批學者對構式語法進行了比較系統、深入的評介。10多年來,對引介(含翻譯、評述等)國外構式語法理論傾力較多的學者有董燕萍、梁君英、張伯江、牛保義、王寅、陸儉明、張韌、嚴辰松、陳滿華、劉正光、袁野、劉玉梅、吳海波等。
構式語法在我國的影響日趨增長。中國的構式語法研究歷程雖然只有十多年,還是一個非常年輕的研究領域,但是已經在構式語法的理論內涵、研究范圍、研究方法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探索,尤其近年來已成相當的規模,但還未形成一個很完善、系統性很強的理論。構式語法的運用和應用研究,還處於探索或起步階段,需要做更多實踐性研究。具體來說,可以分述如下 :
(1)探討構式語法的原典理論,對該理論的基本概念、理論內涵進行了較多的討論,包括考察其理論優勢和缺陷,並嘗試探討對其進行富有建設性的調整、改進,出現了在重要研究陣地上進行熱烈的學術爭鳴的現象。 這方面比較突出的研究者有陸儉明、石毓智、王寅、陳滿華、袁野、嚴辰松、張輝、徐盛桓、熊學亮、董成如等。
(2)運用構式語法理論對語言事實特別是漢語事實進行觀察、分析和解釋。我國學者們很注意用漢語事實來驗證構式主義方法,一些論文挖掘出了漢語里有特色的具體構式,他們的研究深化了對漢語事實和規律的認識,到目前為止,構式個案研究已達到一定數量,其中有一些個案研究在構式語法理論視角下對所研究的漢語現象做了比以往更有說服力的解釋,對研究方法的探討也做了很好的嘗試。當然,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和模式仍需更多努力。這方面的研究者較多,如張伯江、沈家煊、陸儉明、石毓智、劉丹青、陳滿華、鄭娟曼等。此外,也有少量研究考察英語等外國語里的構式個例,這方面的研究者主要有徐盛桓、劉正光、張建理等。
(3)應用研究。目前構式語法理論的應用研究限於語言教學領域,特別是二語教學的應用性研究引人注目,但總體看來,還處於起步階段。在這一領域,陸儉明、蘇丹潔、董燕萍、梁君英、陳滿華、張輝等發表了有影響的成果,其中陸儉明、蘇丹潔倡導的「構式-語塊」分析法和教學法的系列成果已引起廣泛的注意 。
此外,一些學者開始將構式語法理論引進到漢語史的研究中,探索語言演變中構式的作用,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把構式理論與語法化理論結合,這方面的研究剛起步不久,成果不多,但是有廣闊的前景。
近幾年,我國有關構式語法方面的論文發表仍呈旺盛勢頭,同時還出版了好幾部專著和論文集,如:朱軍 《漢語構式語法研究》(2010)、牛保義《構式語法理論研究》(2011)、 王寅《構式語法理論》(2011)、劉正光(主編)《構式語法研究》(2011)、郭霞《現代漢語動趨構式的句法語義研究——認知構式語法視野》(2013)、顧鳴鏑《認知構式語法的理論演繹與應用研究》(2013)等。最近,Goldberg(2006)的《運作中的構式:語言概括的本質》也在國內譯介出版(吳海波譯,2013年)。
8. 構式語法的主要流派
在不到20年的發展過程中,構式語法逐漸引起了整個語言學界的極大關注,其發展勢頭可謂不可估量。從2001年至今,已經多次召開國際構式語法研討會(ICCG)。構式語法發展至今,已經產生了比較成熟的流派。到21世紀初構式語法有4個派別(有的學者稱其為變體(variants))。這4個派別是:Fillmore和Kay et al.的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首字母大寫)、Lakoff 和Goldberg的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Langacker的認知語法(Cognitive Grammar)以及Croft的激進構式語法(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 。進入新世紀以後又出現了體驗構式語法(Embodied Construction Grammar)、流變構式語法(Fluid Construction Grammar)這二者最早可追溯到21世紀初,尤其是2005年以後得到迅猛發展,不過這兩種理論影響不大,在我國國內幾乎沒有實際應用。2005年後提出的語篇構式語法(discourse construction grammar),雖未被公認為一個獨立的流派,但是在研究范圍上有較大的創新,提出之後受到了較多的關注,也有某些相對的獨立性,在中國國內也已經有一些應用型的成果。
9. 如何在英語教學中應用發現式教學法
在中學英語教學抄中,語法教學已經得到普遍的關注,理論研究者與許多一線教師都在努力尋求一種有效的語法教學法。在新課程理念的指導下,本課題組進行了將「嘗試—發現」模式運用於高中英語語法教學的探究,試圖構建一種適合於高中英語語法教學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