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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英語的語法特點

發布時間:2021-01-25 19:32:00

㈠ 英語學科特點

和其他學科相比,英語是一門比較特殊的學科。和數理化不同,英語屬於語言教育;與同屬於語言教育的語文學科相比,它們有共同點,也有不同之處。英語既是一門技藝與實踐緊密結合的語言學科,又是一門包羅萬象、涉獵廣泛的知識學科,同時還是一門集人生哲理與人類成長經驗於一體的文學學科。學習英語可以幫助我們在學習語言知識的同時擴大知識面,把握時代脈搏,提升自身文化素養。它具有以下幾個特點:記憶性,新異性,應用性,人文性。 1、記憶性
英語學科是一門語言學科,需要記憶大量的信息,以備後期的輸出。要學好英語首先要記單詞,記固定搭配,記語法規則,記時態,記句型,記好篇章,記好的表達方法,最後達到靈活運用的地步。 2、新異性
英語學科與我們所熟悉的漢語之間有很大的差異。而它們所負載的文化之間的差異更大,這就是英語具有很大的新異性。首先,從語言本身來說,英語屬於印歐語系,漢語屬於漢藏語系。這兩種語言在發音、語調、語法、詞彙、表達方式等方面差異很大,如英語是表音文字,而漢語是表意文字;英語的動詞有時態的變化,而漢語的動詞則沒有時態變化。其次,從文化的角度來說,英語與漢語所負載的文化有著極大的差異,學習這不得不在兩個截然不同的文化氛圍和思維模式之間轉換,因而增加了學習英語的難度。 3、應用性
作為國際上最通用的語言之一,英語具有鮮明地應用性。學會了就能使用,使用就能夠有收獲。英語是交際工具,掌握英語就多了一個交流思想、獲得信息的途徑。目前英語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很多知識信息都以應用為載體,尤其是日新月異而又應用廣泛的電腦技術和網路不會英語的話,將帶來極大的不方便。 4、人文性
英語是一門語言,但在學習英語的過程中所學會的又不僅僅是語言。英語的語音、詞彙、短語、句型,無疑不具有人文內涵,課文的內容更是包羅萬象無所不有。學習英語,我們可以了解到異國的風土人情、風俗習慣、歷史、文化、地理、社會生活、政治經濟、教育科技……使我們理解世界文化的多元與豐富多彩。

㈡ 英語文學的分類

威爾士和羅馬時期留下來的遺產,幾乎被低地日耳曼民族(隨後是斯堪的納維亞人)的入侵徹底摧毀,所以直到中世紀早期才出現第一批英語文學。當時使用的語言是各種盎格魯薩克遜方言,其中得到普遍承認的最早的「英語」文本是卡德蒙的贊美詩(Cædmon's hymn)。早期不列顛文化中,口頭傳唱的傳統非常盛行,大多數文學作品寫出來就是為表演用的。史詩很受歡迎,但是只有一首《貝奧武夫》(Beowulf)流傳到了後世,現在已經視作盎格魯薩克遜人的民族史詩。
現存的手稿中,很多盎格魯薩克遜語詩句可能是從大陸上的早期維京或日耳曼戰爭詩歌「弱化」改編而來,不過當時的那些方言卻和今天的挪威語甚至冰島語非常相近。這類詩歌傳入英格蘭時,仍然是遵循口頭繼承的傳統,輔音押頭韻的大量存在也幫助了盎格魯薩克遜民族記憶這些詩歌。這種韻律是日耳曼語族的一個特點,不同於羅曼語族的母音押尾韻。但當坎特伯雷的聖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Canterbury)和其門徒建立早期的基督教修道院時,書面文學才正式登場;而且很可能為了照顧基督教讀者而對這些文學進行了改編。
拋開比較原始的詩句外,維京戰爭詩歌仍然充滿了血腥和仇恨,詩中頻繁的押韻描繪出在陰霾的天空下刀光劍影的畫面,總是留給讀者一種危險就在眼前的感覺。沒有事物能夠永垂不朽,貝奧武甫罄盡一生與怪獸戰斗,但最終死在它手中。這種世事無常、繁花開盡終有時的悲哀滲透進了基督教,極大程度上影響了英語文學未來的發展。例如,何處是(ubi sunt)的主題反復出現在《哈姆雷特》中,很多詹姆士一世時期的詩歌更是極其明顯。除去復辟時期和新古典主義時期的文學相對輕松樂觀外,憂郁與焦慮的主題受到英語作家廣泛的偏愛,從哥特小說、前浪漫主義一直到近代浪漫主義的誕生都彌漫著這種情緒。
另外古代英語詩歌可以大體分為兩類:宗教詩和世俗詩。 威廉一世1066年征服英格蘭後,也帶來了諾曼語(Norman),不過古英語詩歌仍然繼續傳播,古英語也仍在廣泛使用。13世紀早期英格蘭獨立後,英語才真正開始轉變。隨著諾曼人進入主流文化,法語也滲入社會下層,改變了很多古英語的語法和詞彙。雖然英語並沒有轉變成羅曼語言,不過喬叟的英語比之前一個世紀的英語要貼近今日很多。一般英語使用者讀喬叟的作品(中古英語)是有困難的,但仍能領會大意;讀《貝奧武夫》就必須要用近現代譯本了。
中世紀末期(1200-1500),騎士愛情的主題進入英格蘭,作家們開始書寫浪漫作品,形式有韻文或散文等。最著名的作品是亞瑟王的故事。詩歌《高文與綠騎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就包含了當時文學的很多重要特徵:亞瑟王時期的背景、俠義騎士的行為舉止和宗教寓意等。
此時期的英語戲劇非常宗教化。城鎮中上演神秘劇(mystery plays)慶祝主要的宗教節日,相對不太正式的面具啞劇(Mummers play)也傳達著基督教的思想。
英格蘭文學史上第一位大作家是傑弗瑞·喬叟(1340-1400;Geoffrey Chaucer)。他使用中古英語寫作,最著名的作品為《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是一群去坎特伯雷(Canterbury)的朝聖者在旅途中各自講述的故事,敍述形式迥異。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人來自社會的不同階層,因此他們所使用的語言和故事的內容也是形形色色。雖然喬叟是英語作家,他也受到了歐洲文學發展的啟發,特別是義大利。《坎特伯雷故事集》深受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的《十日談》(Decameron)的影響。文藝復興已經逐漸向不列顛傳來。 1476年印刷家威廉·卡克斯頓(William Caxton)將印刷機引入英格蘭後,白話文學開始蓬勃發展。宗教改革帶來了白話文的禮拜儀式,最終產生了《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對英語文學造成了深遠的影響。英語文學的文藝復興一直延伸至17世紀中葉查理二世復辟為止,在戲劇、詩歌等方面產生了莎士比亞、馬洛、斯賓塞、瓊森等一批聞名世界的文學大師。
伊麗莎白時期
伊麗莎白時期(伊麗莎白一世於1558年至1603年在位)的英格蘭社會從幾近分裂的混亂狀態逐漸發展到富有強大,因此稱作英格蘭歷史上的「黃金時代」。英語文學也是盛極一時,尤其是在戲劇方面。
◆戲劇
義大利文藝復興重新發現了古希臘羅馬戲劇,開始與傳統的中世紀神秘劇漸行漸遠。義大利劇作家尤其對塞內卡(Seneca)感興趣,他是古羅馬時代有名的悲劇作家和哲學家,是尼祿和普勞圖斯的導師。不過,義大利悲劇有一點和塞內卡的理論不同:允許在舞台上展現血腥與暴力;在塞內卡的戲劇中此類場景都是通過角色敍述出來的。英格蘭的劇作家對義大利戲劇產生了濃厚興趣,當時一大群義大利演員在倫敦定居下來。喬凡尼·傅羅瑞(Giovanni Florio)將很多義大利詞彙和義大利文化介紹進英國。伊麗莎白時代動盪不安,義大利多起政治暗殺使民眾對教廷的恐懼有增無減。所以,將這種暴力呈現在舞台上,對伊麗莎白時代的英格蘭觀眾來講更有感情凈化宣洩的作用。
威廉·莎士比亞
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便出現在這個時期。他借鑒早期伊麗莎白戲劇的傳統,創作出了至今仍沒有其他英語戲劇能夠超越的鉅作。雖然他作為詩人和劇作家出名,但本身並不是從事文學職業,可能接受的正式教育也不多。當時律師、貴族等「大學才子」(university wits)壟斷了英語舞台,他不屬於其中任何一類,但極有天賦,多才多藝。莎士比亞在成為詩人之前也做過演員,在戲劇之外的工作也讓他有很強的優勢。他的作品很少單調,因為面對的觀眾群很廣,各個階層的人都能從中找到感興趣的東西。雖然很多戲劇都比較成功,但他在晚期(詹姆士一世統治早期)才寫出自己最高峰的作品:《哈姆雷特》、《李爾王》(King Lear)、《馬克白》(Macbeth)、《終成眷屬》(All's Well that ends well )、《暴風雨》(The Tempest)等。莎士比亞的詞彙量大得驚人,後世的英國作者們都多多少少受到他藝術上或語言上的影響。
伊麗莎白戲劇領域其他著名人物有克利斯托弗·馬洛(1564-1593;Christopher Marlowe)、托馬斯·德克(Thomas Dekker)、約翰·弗萊徹(John Fletcher)和弗朗西斯·博蒙(Francis Beaumont)等。20世紀小說家和評論家安東尼·伯吉斯認為,如果馬洛不是29歲時在酒館斗毆中被捅死,憑藉他的才華能夠與莎士比亞一爭高下。馬洛只比莎士比亞晚幾個星期出生,因此應該對他非常熟悉。但馬洛的戲劇主題不同,著重強調文藝復興文人的道德問題。他對近代科學的發展帶來的新事物既著迷又恐懼。戲劇《浮士德博士》(Doctor Faustus)中借鑒了德國的傳說,講述了一位科學家和魔法師浮士德博士為渴求科技與魔鬼定下契約的故事。馬洛本人的生活非常放浪,不過很多人懷疑這只是掩蓋,他其實是伊麗莎白一世的密探;他的死是王室的敵人預先策劃的。馬洛作品使無韻體詩文更加完善,將活力和宏偉加入其中,誇張法也是他常用的手段之一。
博蒙特和弗萊徹雖沒有馬洛出名,但在當時也受歡迎。學界普遍認為他們幫助了莎士比亞完成了一些巔峰時期的作品。「城市喜劇」的形式也在這個時期得以發展。
◆詩歌
16世紀末期,英語詩歌的特點是語言復雜精美,有海量對古希臘羅馬神話的引用典故。這段時期最著名的詩人包括斯賓塞(Edmund Spenser)和菲利普·錫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斯賓塞的名作有《仙後》(The Faerie Queene),由於他的詩韻律精美,也被稱為「詩人中的詩人」。
除戲劇外,莎士比亞也通過改編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h)的模式創造出英語的十四行詩(Shakespearean sonnet)。十四行詩由外交官和詩人托馬斯·懷亞特在16世紀早期引入英國。隨著印刷文學進入尋常百姓家庭,用於譜曲的詩歌也流行起來。
詹姆士一世時期
詹姆士一世於1603年至1625年在位,這段期間內英國的建築、藝術、文學都獨具特色。
◆詩歌除去莎士比亞外,17世紀早期的主要詩人包括約翰·鄧恩(John Donne)和其他玄學派詩人。受到歐陸巴洛克風格的影響,同時選用基督教神秘主義和情色主題,玄學詩歌運用指南針、蚊子等新奇的或「沒有詩感」的物體來達到驚奇的效果。詩中體現出來的恐懼和焦慮也象徵著近代地理科學發現對傳統思想的沖擊。鄧恩的代表集是《歌與十四行詩》(Songs and Sonnets),他的詩體現出來的內容和感受非常現實,並沒有太強的詩化色彩。
◆戲劇

如上所述,莎士比亞藝術成就最高的作品都是在此時期完成。他死後,詩人和劇作家本·瓊森(Ben Jonson)在這個時代最為著名。不過,瓊森的審美觀事傾向於中世紀的,而不是都鐸王朝。他筆下的角色都遵循著舊時的「體液理論」。瓊森強調四元素的不同造成了人的行為差異,創造出已經有些陳詞濫調的形象;而莎士比亞早已轉向了近代心理學。但瓊森對文體的掌握得心應手,也是個出色的諷刺大師。他寫的《狐坡尼》(Volpone)就講述了一群騙子被另一個騙子高手戲耍的故事,表達了善惡有報的主題。
其他與瓊森風格相近的作家有博蒙和弗萊徹(Beaumont and Fletcher)。他們兩人合作也創作出精彩的喜劇《燒火杵之王》(The Knight of the Burning Pestle),對新生的中產階級和暴發戶進行了諷刺。兩個人作品的主要價值之一在於,他們描繪了封建制度和騎士精神早已經變成了勢利的象徵,而新興的社會階層正在逐漸升起。
這個時期內,「復仇戲劇」(revenge play)也很流行,主要人物是約翰·韋伯斯特(John Webster)和托馬斯·基德(Thomas Kyd)。喬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也寫了兩篇復仇悲劇,但他主要的貢獻是翻譯了《荷馬史詩》。譯本對其後所有的英語文學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後世的濟慈(John Keats)也是受到了荷馬史詩的啟發才寫出了很多著名的詩篇)。
◆散文
詹姆士一世的英皇欽定本《聖經》是當時英國歷史上最大的翻譯工程之一,1604年開始,1611年結束。從威廉·丁道爾開始,一直有人致力於將《聖經》翻譯為英文,發展到這時達到了頂峰。英皇欽定本成為英國國教(聖公會)的標准版本,也是英語文學史上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詹姆士一世親自領導這個項目,監督下屬的四十七位學者。1970年後完成了一部更准確的譯本,其後也出現很多版本;不過相比較而言詹姆士一世的詩句最為出色,格律模仿了希伯來語原文的韻文。
培根是這時期另一位散文家,在文學上的代表作有文筆優美的《散文集》。
查理一世時期
查理一世於1625年至1649年在位,期間國王和議會沖突不斷,最終爆發英國內戰。保王黨詩人(Cavalier poets)的作品是這個時期比較有名的文學。這些詩人是在英國內戰中支持查理一世的一派,包括瓊森等。
共和與護國政體時期
1649年至1660年為共和時期(the Commenwealth),中間(年-1659年)則穿插著護國政體時期(the Protectorate)。這段時間清教統治者嚴禁公開的戲劇表演,給英語戲劇的發展造成沉重打擊。
約翰·彌爾頓在這個時期很活躍,著名散文有《論岀版自由》等。
玄學詩人安德魯·馬維爾在這段動盪的時期內也很有名。
日記作家約翰·伊夫林和薩繆爾·佩皮斯也描繪出了當時的文化與社會景觀。 英語文學的新古典主義時期,從1660年查理二世復辟起,到1798年浪漫主義宣言《抒情民謠集》岀現結束。18世紀的英格蘭受到法國起源的啟蒙運動影響,稱作「啟蒙時代」或「理性時代」。詩歌風格非常古典;現實風格的小說十分流行;哥特式小說也很有市場;到18世紀末時,感傷主義小說也逐漸興起,最終由浪漫主義取代繼承。
復辟時期
查理二世於1660年(實際)至1685年在位(復辟時期則一般延伸至1689年)。其間詩歌、戲劇、散文等體裁的分段時間並不相同,但大體都於17世紀末期結束。
◆戲劇
允許劇院重新開張後,出現了「復辟喜劇」形式,對新貴族和崛起的資產階級進行諷刺。前一代人的社會動盪不安,隨之引發社會人群大規模的階層流動,這些都為「禮俗喜劇」(comedy of manners,也譯作世態喜劇、社會風情喜劇等)提供了素材。第一位職業女性英語小說家、劇作家阿芙拉·班就出現在這個時期。愛爾蘭岀生的威廉·康格里夫也是復辟喜劇最有名的劇作家之一。
◆散文、小說
約翰·本仁創作了英語文學中最著名的宗教寓言故事《天路歷程》,風格借鑒自英文《聖經》,筆法具體詳細又十分生動,即使是社會最底層的民眾也能夠閱讀。全篇貫穿著「生命即旅程」的主題。
◆詩歌
約翰·彌爾頓在1667年出版經典的宗教史詩《失樂園》,在強調自由意志和選擇的基調上講述了聖經中人類墮落的故事;除此之外還著有《復樂園》和《力士參孫》。
約翰·德萊頓也是有名的詩人、文學批評家和劇作家。他最高成就在諷刺詩方面,押韻偶句也十分出色。他的詩歌被蒲柏和約翰遜等人借鑒,在18世紀的影響很大。
奧古斯都時期
在當代文學批評界的時間劃分中,英語文學的奧古斯都時期(Augustan Age)大體岀現在1700年至1760年左右(有人認為可以延伸到1789年),其間在位的君主有安妮女王、喬治一世和喬治二世(或加上喬治三世)。這段時期英語小說迅猛成長,諷刺文學遍地開花,戲劇從偏重於政治轉向通俗的情節劇。當時資本主義蓬勃發展、重商主義成為一門正式的價值體系,貿易經濟深入人心,哲學上經驗主義占據主導地位。
◆詩歌
不少詩人很大程度上受到古拉丁文學的啟發,體裁極為正式,在亞歷山大·蒲柏的作品中能清晰體現岀來。蒲柏本人堅定支持新古典主義的發展,他認為當時社會的現存體制已經很理想,但也非對道德、文化的急速淪喪視而不見。他的代表作有《秀發劫》(或《奪發記》)、《論人》、《論批評》和《笨伯詠》等,也翻譯了《奧德賽》和《伊利亞特》。
托馬斯·格雷1751年寫成《墓園輓歌》(或《鄉村墓園輓歌》、《輓歌辭》等)是英語文學中最著名的輓歌之一。格雷寫作十分謹慎、極為斟酌用詞,注重形式和詩句的完美。詩歌外觀精美,詩意復雜間接,人工雕琢的跡象十分明顯。當時很多人都屬於這一派,稱作墓園詩人(有時候也叫「前浪漫主義詩人」),抒發著憂郁的情緒和對自然的熱愛。
◆小說
英語小說直到18世紀才開始廣泛流行。到18世紀中葉時,經過知名作者的努力,小說形式已經完全鞏固了地位。
丹尼爾·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出版於1719年,在當時非常流行。魯濱遜象徵著當時英國社會典型的中產階級形象:大英帝國的建設者,先鋒殖民者,辛勤勞動和清教堅忍性格的化身。
喬納森·斯威夫特的經典諷刺小說《格列佛游記》出版於1726年,其中的「小人國」也已經成為兒童文學的一部分。但原書的主要目的在於諷刺當時英國社會和政府中各種荒誕可笑的現象,小說中其他三個國家,尤其是「天空之城」犀利揭露了人類社會的弊病和惡習。
亨利·菲爾丁的《湯姆·瓊斯》完成於1749年,對人性善惡有深刻的描繪。菲爾丁認為,小說的目的不應該只有娛樂,也要指導讀者,要通過真實描寫現實生活來幫助人們更加清晰地認識自我。他試圖保留古典作品中的史詩風格,同時又忠於現實。語言輕松親切、惟妙惟肖;詞句邏輯性很強,也很有韻律;作品的整體構架也經過精心的設計。
勞倫斯·斯特恩的《項狄傳》創作於1760-1770年中,風靡全歐。書中所用的風格是後世意識流作品的前身。
偏愛書信體小說的塞繆爾·理查遜在1740年出版了《帕蜜拉》,1748年出版了《克拉麗莎》。他的作品十分注重宣揚當時的正統道德觀,尤其是最有名的這兩本都是在講述婦女的貞操品行。理查遜在當時也是很有名的小說家,作品影響到了盧梭、歌德、珍·奧斯汀等人。
托比亞斯·斯摩萊特是蘇格蘭的小說家,他的作品對後世的狄更斯影響很深。
◆戲劇
愛爾蘭劇作家理查德·布林斯利·謝立丹的經典之作是1777年的《丑聞學校》(或《造謠學校》),文學界認為此劇是英語「禮俗喜劇」的巔峰之作之一。他的戲劇經常強調人類的道德性。
當時同樣出名的劇作家還有愛爾蘭的奧利佛·戈德史密斯,他最著名的作品是《威克斐牧師傳》。
◆其他
薩繆爾·約翰遜1755年完成了第一部英格蘭人寫成的英語字典。除此之外,他還是有名的文學批評家、詩人、散文家、傳記作家等。他非常著重人類願望的虛榮性,在文學創作上標准相對保守,強調作者應該領會普世的真理。
浪漫主義文學
蒸氣機的運用使英格蘭城鄉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工業化使城鎮擴大,圈地運動和農場私有化使鄉村人口迅速減少。很多失去土地的貧農涌進城市到工廠里工作。五個詞的含義改變:instry(工業,曾指創新)、democracy(民主,曾是貶義詞,指暴民統治)、class(帶上了階級含義)、art(藝術,原來的意思只有工藝、手藝)和culture(文化,原來只和務農有關)。與此相反,工人們的慘境、新生的階級沖突和環境污染使人們對都市化和工業化產生了厭煩情緒,促使文學家轉而重新去發現大自然的美麗和價值。人們將大地母親視做唯一的智慧源泉,機器帶來的醜陋只有大自然才能夠將其化解。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十分強調自然和本能相對文明的優越性,這種思想很快就為幾乎所有歐洲詩人接受。
英語文學的浪漫主義時期一般認為從1798年《抒情民謠集》發表正式開始(之前有幾位先驅),到1832年沃爾特·司各特爵士辭世和改革法案(Reform Act 1832)通過結束。當時在位的君主有喬治三世、喬治四世,還可以算上威廉四世。
◆先驅
威廉·布萊克和羅伯特·彭斯。
◆湖畔派詩人
英格蘭首先出現的浪漫主義文人是湖畔派詩人等一小群友人,包括騷塞、華茲華斯和柯勒律治等。他們為文學界注入了新鮮的情感主義和內省的理念;英語文學中第一部浪漫主義宣言就出現在《抒情民謠集》的前言中。這部集子大部分都是華茲華斯的功勞,柯勒律治也貢獻了著名的《古舟子詠》。不過兩人對浪漫主義的理解大相逕庭:柯勒律治努力要把超自然的事物現實化(就像今日的科幻電影中運用特殊效果讓不可能成為可能一樣);華茲華斯則希望通過描繪現實生活中的真實人物或湖區的自然風光來使讀者自己進行豐富的想像。
◆積極浪漫主義
「第二代」浪漫主義詩人包括拜倫、雪萊、瑪麗·雪萊和濟慈等,和第一批湖畔詩人描寫田園風光不同,他們的作品鮮明體現岀對抗傳統的戰斗性。
拜倫受19世紀諷刺文學的影響很深,在這幾人當中是最「不浪漫主義」的。他生活方式風流放盪,對上流社會外表虛偽內在淫亂表達著極端的不滿。第一次去歐洲旅行後,他寫下了《海羅德公子游記》的前兩詩章,以模擬英雄史詩般的嘲弄手法講述了一位年輕公子在歐洲的游歷,同時也對英國社會進行了極其尖銳的諷刺。雖然此詩和另兩篇《異教徒》和《海盜》的岀版帶來了巨大成功,但英國國內盛傳他和異母姐姐亂倫,迫使他離開英格蘭去歐陸避難。1816年,他在日內瓦湖畔結識了雪萊夫婦和雪萊的助手約翰·波李道利。雖然波李道利著名的作品只有一篇短篇小說,但這篇引進英語文學的《吸血鬼》值得一提。
雪萊和拜倫十分相像:也是富裕貴族出身,信奉無神論和自由思想,迫於性丑聞逃離英格蘭。他先是因為無神論從大學趕了出來,後是因為支持愛爾蘭獨立從英格蘭趕了出來。之前娶過一位16歲少女哈莉特·維斯布魯克,但很快就拋棄了對方選擇了瑪麗(哈莉特隨後自殺)。哈莉特不同意他對自由戀愛和無政府主義的理想,也沒有受過足夠的教育能夠與他文學辯論。雪萊的代表作是《西風頌》,盡管他聲稱絕不相信有神的存在,但普遍認為這首詩是對泛神論的致敬,承認了大自然中的精神存在。
瑪麗·雪萊是哲學家、革命家威廉·高德溫的女兒,與雪萊興趣相投,自己也是一位詩人。和已故的母親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一樣都是女權主義者。瑪麗不是因為詩歌出名,而是作為科幻小說之母廣為人知。科學怪人的故事提前預計了今天的器官移植、組織再生等技術,也提出了今天仍在困擾人類的道德倫理問題。但這個故事同樣也很富有浪漫主義氣息:雖然「怪物」聰明善良,但因為周圍人對他的恐懼和他本人的絕望使其終於淪為殺人的機器。
約翰·濟慈可能不是很同意拜倫和雪萊的極端革命理念,不過他對泛神論的崇拜和雪萊一樣十分重要。濟慈對古希臘的事物很感興趣,他對藝術的強調尤其體現在《希臘古瓮詠》中,這種情感為浪漫主義帶來一股清新的空氣,後來也啟發了沃特·佩特和奧斯卡·王爾德等人為藝術而藝術的理念。

㈢ 現代漢語語法不同於印歐語系語言的特點是什麼

語法方面

現代漢語:1)詞形沒有形態變化,無論是作為什麼語都是沒有詞形變化的,不像是英語(英語就屬於印歐語系),有單復數形式或者時態變化。
2)復合詞為主。漢語的造詞非常靈便。以詞根符合構詞法為主。比如說一個「人」字,可以造出 男人、女人、老人、人民、人類、人們、個人、私人等等大量的詞。

3)量詞豐富 。你可以細數日常用到的量詞。有的名詞甚至可以用多個量詞來形容,並且表達的意思都有所不同。比如沙子。一粒沙子,一堆沙子,一捧沙子。有些是固定搭配的,有些可以自由搭配。

4)存在兼類詞。有些詞既是名詞又是形容詞。比如「錯誤」,「他犯了錯誤」是名詞。「一個錯誤的決定」是形容詞。有些詞既是動詞又是名詞。比如「經歷」,「美好的經歷」是名詞,「經歷一次浩劫」是動詞。還有很多很多,在日常用語中可以自己摸索。

5)以語序和虛詞為主要語法手段

同一個詞因為語序的不同表達不同的語法含義。比如「發展緩慢」是主謂關系,「緩慢發展」是偏正關系。

有無虛詞 或者 用不同的虛詞意思表達也不同。
有無虛詞: 比如 「經濟蕭條」是 主謂關系 「經濟的蕭條」 是偏正關系
用不同的虛詞 : 比如 」鄰居的孩子「是 偏正關系 , 」鄰居和孩子「 是 聯合關系

我是學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希望能幫到你。印歐語系我就不太了解了。

㈣ 英語文學常識

情態動詞
情態動詞的語法特徵
比較 和be able to
比較may和might
比較have to和must
must表示推測
表示推測的用法
情態動詞+have+過去分詞
should和ought to
had better表示最好
would rather表示"寧願"
will和would
情態動詞的回答方式
帶to的情態動詞
比較need和dare
否定句和一般疑問句
(1)常見的否定句做法
1.含有be動詞的否定句:
規則:在be動詞後面+not,另外is not可縮寫成isn』t,are not可縮寫成aren』t,was可縮寫成wasn』t,were可縮寫成weren』t,但am not不可縮寫。
2.含情態動詞的否定句:
規則:在情態動詞後+not,必要時可縮寫。
3.帶有行為動詞的句子否定句做法:
(1)單數第三人稱做主語(he she it或代表單個人或物的第三人稱名詞):
規則:要在行為動詞前加上助動詞doesn』t,然後找動詞恢復原形。
(2)其它人稱作主語:
規則:在行為動詞前加don』t,句子中行為動詞的用原形。
句型
1.含be動詞的基本結構:
be的現在形式為am,is,are.
(1)主語是I,用am.
(2)主語是he,she,is,一個人名或一個稱呼(也就是第三人稱單數),用is.
(3)主語是復數或是you,用are.
(4)在有助動詞,情態動詞句子和祈使句中用be原形。
2.動詞have的基本句型:
謂語動詞have表示擁有某物,有人稱和數的變化。
當主語是第一人稱(I,we),第二人稱(you)以及第三人稱復數(they及其他復數名詞並列主語等),用have,當主語為第三人稱單數(he,she,it或單數名詞),用has.
(1)肯定句:主語+have/has+賓語+其他
(2)一般疑問句:Do/Does+主語+have+賓語+其他?
(3)肯定句:主語+don』t/doesn』t+have+賓語+其他
3.There be結構:
(1)there be的現在時是there is或there are,表示有。存在形式的有,其後加上地點,就是「在某處有什麼」。there is表示有的東西為單數,或不可數形式。there are表示有的東西為復數。
(2)some,any常用在there be句型中,some一般在肯定句中表示幾個或一些,any一般在否定句或一般疑問句中使用。
(3)有的人或物是幾種,以第一種的形式為准。
(4)特殊疑問句為How much / many …?和What』s …?
4. 祈使句
用來表示命令、請求或勸告的句子,稱為祈使句,祈使句的否定式是在前面加Do not。
5. 感嘆句
感嘆句就是表示喜怒哀樂等強烈感情的句子。
由how或what+被強調的部分+其餘的陳述部分。
6. 反義疑問句
反義疑問句是問話的人對問的問題有一定的看法,需要答話的人給以證實,其結構一般為兩部分,前邊是陳述,後面是提問;如果前面是肯定形式,後面應是否定提問;而前邊是否定形式;後面則是肯定提問。
7. 現在進行時
表示現在(說話瞬間)正在進行或發生的動作。結構為be(am / is / are)+動詞的現在分詞,現在分詞的變化有三種,句式是:
(1)肯定句:主語+am / is / are +v.ing
(2)否定句:主語+am / is / are + not + v.ing
(3)一般疑問句:Am / Is / Are + 主語+ v. ing
8. 一般現在時
表示經常性或習慣性的動作或目前存在的狀態,也表示主語具備的特性和能力及客觀真理。
(1)當主語是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稱復數時,
肯定句:主語+動詞原形+其他
否定句:主語+don』t +動詞原形+其他
一般疑問句:Do+主語+動詞原形+其他?
(2)當主語是第三人稱單數時
肯定句:主語+動詞(單三)+其他
否定句:主語+doesn』t+動詞+其他
一般疑問句:Does +主語+動詞+其他?
(3)動詞的第三人稱單數有四種基本的變化規則。
(4)特殊疑問句的結構:
特殊疑問詞+助動詞do / does +主語+動詞原形+其他?
祈使句及there be句型
(一)祈使句
1. 祈使句的特點及構成。
(1)祈使句是提出請求、建議、命令、號召等的句子。
(2)祈使句的主語常常省略,句中的謂語動詞放句首,或在謂語之前用please,please也可放在句末。
(3)祈使句中的動詞後面通常用一介詞,構成固定搭配,在句中作謂語。
(4)祈使句中謂語用原形動詞。
2. 祈使句的級與包含意義(第一人稱祈使句)
例:
(1)原級:Please open your books . 請打開你們的書。
有禮級:Would you please open your books ? 請打開你們的書好嗎?
否定式:Would you please don』t open the door ? 請你不要打開門好嗎?
(2)第一人稱祈使句
例:原級:Let』s read the book . 讓我們看書吧。
否定式:Let』s not read the book . 讓我們別看書了。
3. 提供幫助的Let …在句中的使用
例:Let me help you . 讓我來幫助你吧。
Let me carry the box . 讓我來拿這個大盒子吧。
4. 祈使句的否定形式:直接在句首加上Don』t。
例:Don』t throw it like that . 不要像那樣子扔它。
Please don』t open this box . 請不要打開這個盒子
(二)there be句型
1. there be句型在句中的使用。
肯定陳述句:
(1)There is a picture on the wall .
(2)There are some hills in the picture .
否定陳述句:
(1)There isn』t a picture on the wall .
(2)There aren』t any hills in the picture .
疑問句及簡略回答:
(1)Is there a bird in that three ? Yes , there is . No , there isn』t .
(2)Are there any books on the table ?
2. 對there be句型的分析
(1)there be句型表示「有」,there是引導詞,be是謂語動詞。
(2)在there be句型中,謂語be隨後面的主語變化而變化,取得人稱和數的一致。
3. 關於there be句型的幾個例子。
例:There is a new E-mail in the mailbox . 在郵箱里有一封新的電子郵件。
There aren』t any cups on the table . 在桌上沒有任何的茶杯。
Are there any children in the garden ? 在花園里有孩子嗎?

㈤ 語法翻譯法的典型特點

[1] 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閱讀外語範文(特別是古典文學作品)和模仿範文進行寫作的能力,以應試為目的。
[2] 以傳統語法作為教授外語的基礎。語法被當作語言的核心,是外語學習的主要內容。語法講解採用演繹法,先講解語法規則,例句,然後在練習中運用、鞏固規則。主要的教學方法為講解與分析句子成分和語音、詞彙變化與語法規則。詞彙教學多採用同義詞與反義詞對比和例句示範法;講解與分析語法基本上採用演繹法,即教師給出規則或結論,要求學生記憶和用規則解釋課文。
[3] 語法材料的安排是先語法後課文。課文是由艱深的片斷文學作品組成,並附有用母語詳細注釋的詞彙表和詳細解釋的語法規則。課本中語法規則和課文分兩部分安排。先呈現孤立的語法規則,單詞、例句,後安排摘自名著的課文。教學採用先學完語法後再閱讀課文。
[4] 翻譯是教學的基本手段。外語翻譯成母語,母語譯成外語的逐詞翻譯是教學的基本手段。外語知識的講解、練習、鞏固和閱讀技能的培養都採用翻譯方法。
[5] 課堂管理採取教師權威模式,教學是教師向學生灌輸知識的單向行為。教師系統傳授、學生全盤接受外語語言知識。強調對詞彙和語法規則的記憶,認為背誦語法規則是學習外語的捷徑。學生很少提問,學生之間交流更少。
[6] 文學語言優於口語;重讀寫,輕聽說。口語教學局限於使學生掌握詞彙的發音。不注重語言的實際運用,只強調書面語的閱讀能力.經常採取書面回答問題的形式,答案可直接引自原文。
[7] 課堂用語大部分是母語。通過翻譯檢查教學質量。練習方式有單句填空、造句、背誦課文和作文等。用母語組織教學。把母語當作釋義、講解、練習和檢查的重要手段,很少積極使用目的語。
[優點]
[1] 通過母語的翻譯和比較,能使學生比較深刻地理解外語的抽象詞義和復雜的句子結構。系統講授語法知識,注意利用學生的理解力,有利於啟發思維,訓練智慧,有助於提高教學效果。學生語法概念清晰,詞義理解較確切,翻譯能力得到培養。
[2] 學生學習掌握語法規則有利於培養學生理解外語和運用外語的能力。
[3] 重視通過大量閱讀、背誦原著培養閱讀能力。語法翻譯法能配合其他閱讀與寫作教學法,幫助學生提高閱讀與寫作能力。
[4] 便利易行。不需要什麼教具和設備,教師只要掌握了外語基礎知識,就可以拿著教科書教學。
[5] 容易測試學生,班級易於管理。
[缺點]
[1] 沒有抓住語言的本質,只重視書面語,而忽視口語教學,忽視語音和語調教學,學生口語能力得不到培養,長期使用語法翻譯法會使學生患上外語聾啞病。
[2] 過分強調翻譯的作用,使學生容易養成使用外語時依賴翻譯的習慣,不利於全面培養學生運用外語進行交際的能力。過多地利用翻譯還佔用了大量教學時間,直接影響運用外語進行外語教學的實踐機會。
[3] 過於強調語法在教學中的作用。語法講解從定義出發,根據定義給例句,脫離學生的實際需要和語言水平。語法與課文脫節,脫離現實生活實際的例句和課文。這種方法呆板,氣氛沉悶,
[4] 過分偏重閱讀能力的培養,學習的語言材料都是一些文學作品片斷,詞彙很深,脫離學生生活實際。
[5] 強調死記硬背,教學方式單一,課堂氣氛沉悶,不易激起學生學習興趣和學習的積極主動性,難以培養學生運用語言進行交際的能力。
[6] 教師的絕對權威地位有礙學生的主動性。學生學習被動,學習困難的學生常缺乏學好外語的信心。
**由於語法翻譯法具有上述缺點,左煥琪(2002)認為,青少年初學外語時,不宜經常使用這一教學法。

㈥ 英語中什麼是語法(具體點)!!!

語法是語言學的一個分支,研究按確定用法來運用的詞類、詞的屈折變化或表示相互關系的其他手段以及詞在句中的功能和關系
語言的結構規律。包括詞法和句法。詞法指詞的構成及變化規律;句法指短語和句子的組織規律。
語法是語言表達的規則。各種語言都有不同的語法,包括人類語言和計算機語言等。語法學是語言學的一部分。
現代語法學包括語音學、音系學(見音韻學)、形態學(詞法)、句法學、語義學。
數據通信中的意思
語法:數據及控制信息的格式、編碼及信號電平等。
rules of a language governing the sounds, words, sentences, and other elements, as well as their comb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The word grammar also denotes the study of these abstract features or a book presenting these rules. In a restricted sense, the term refers only to the study of sentence and word structure (syntax and morphology), excluding vocabulary and pronunciation.
A common contemporary definition of grammar is the underlying structure of a language that any native speaker of that language knows intuitively. The systematic description of the features of a language is also a grammar. These features are the phonology (sound), morphology (system of word formation), syntax (patterns of word arrangement), and semantics (meaning). Depending on the grammarian's approach, a grammar can be prescriptive (i.e., provide rules for correct usage), descriptive (i.e., describe how a language is actually used), or generative (i.e., provide instructions for the proction of an infinite number of sentences in a language). The traditional focus of inquiry has been on morphology and syntax, and for some contemporary linguists (and many traditional grammarians) this is the only proper domain of the subject.
In Europe the Greeks were the first to write grammars. To them, grammar was a tool that could be used in the study of Greek literature; hence their focus on the literary language. The Alexandrians of the 1st century BC further developed Greek grammar in order to preserve the purity of the language. Dionysus Thrax of Alexandria later wrote an influential treatise called The Art of Grammar, in which he analyzed literary texts in terms of letters, syllables, and eight parts of speech.
The Romans adopted the grammatical system of the Greeks and applied it to Latin. Except for Varro, of the 1st century BC, who believed that grammarians should discover structures, not dictate them, most Latin grammarians did not attempt to alter the Greek system and also sought to protect their language from decay. Whereas the model for the Greeks and Alexandrians was the language of Homer, the works of Cicero and Virgil set the Latin standard. The works of Donatus (4th century AD) and Priscian (6th century AD), the most important Latin grammarians, were widely used to teach Latin grammar ring the European Middle Ages. In medieval Europe, ecation was concted in Latin, and Latin grammar became the foundation of the liberal arts curriculum. Many grammars were composed for students ring this time. Aelfric, the abbot of Eynsham (11th century), who wrote the first Latin grammar in Anglo-Saxon, proposed that this work serve as an introction to English grammar as well. Thus began the tradition of analyzing English grammar according to a Latin model.
The modistae, grammarians of the mid-13th to mid-14th century who viewed language as a reflection of reality, looked to philosophy for explanations of grammatical rules. The modistae sought one 「universal」 grammar that would serve as a means of understanding the nature of being. In 17th-century France a group of grammarians from Port-Royal were also interested in the idea of universal grammar. They claimed that common elements of thought could be discerned in grammatical categories of all languages. Unlike their Greek and Latin counterparts, the Port-Royal grammarians did not study literary language but claimed instead that usage should be dictated by the actual speech of living languages. Noting their emphasis on linguistic universals, the contemporary linguist Noam Chomsky called the Port-Royal group the first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ians.
Structural description of the sentence 「The man will hit the ball,」 assigned by the …
By 1700 grammars of 61 vernacular languages had been printed. These were written primarily for purposes of reforming, purifying, or standardizing language and were put to pedagogical use. Rules of grammar usually accounted for formal, written, literary language only and did not apply to all the varieties of actual, spoken language. This prescriptive approach long dominated the schools, where the study of grammar came to be associated with 「parsing」 and sentence diagramming. Opposition to teaching solely in terms of prescriptive and proscriptive (i.e., what must not be done) rules grew ring the middle decades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simplification of grammar for classroom use contrasted sharply with the complex studies that scholars of linguistics were concting about languages. During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the historical point of view flourished. Scholars who realized that every living language was in a constant state of flux studied all types of written records of modern European languages to determine the courses of their evolution. They did not limit their inquiry to literary languages but included dialects and contemporary spoken languages as well. Historical grammarians did not follow earlier prescriptive approaches but were interested, instead, in discovering where the language under study came from.
As a result of the work of historical grammarians, scholars came to see that the study of language can be either diachronic (its development through time) or synchronic (its state at a particular time). The Swiss linguist Ferdinand de Saussure and other descriptive linguists began studying the spoken language. They collected a large sample of sentences proced by native speakers of a language and classified their material starting with phonology and working their way to syntax.
Generative, or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ians of the second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such as Noam Chomsky, studied the knowledge that native speakers possess which enables them to proce and understand an infinite number of sentences. Whereas descriptivists like Saussure examined samples of indivial speech to arrive at a description of a language, transformationalists first studied the underlying structure of a language. They attempted to describe the 「rules」 that define a native speaker's 「competence」 (unconscious knowledge of the language) and account for all instances of the speaker's 「performance」 (strategies the indivial uses in actual sentence proction). See generative grammar;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The study of grammatical theory has been of interest to philosophers, anthropologists, psychologists, and literary critics over the centuries. Today, grammar exists as a field within linguistics but still retains a relationship with these other disciplines. For many people, grammar still refers to the body of rules one must know in order to speak or write 「correctly.」 However, from the last quarter of the 20th century a more sophisticated awareness of grammatical issues has taken root, especially in schools. In some countries, such as Australia and the United Kingdom, new English curricula have been devised in which grammar is a focus of investigation, avoiding the prescriptivism of former times and using techniques that promote a lively and thoughtful spirit of inquiry.
語法在大英網路全書的定義:統攝聲音,文字,句子和其他要素,以及它們的組合和解釋的語言規范。「語法」這個詞也指對這些抽象特徵的研究,或這些規則的指南手冊。嚴格意義上說,「語法」這個術語是指對於句子和詞語結構(句法和形態學)的研究,但不包括詞彙和發音。
一個普遍接受的當代語法定義是:以一種語言為母語的任何人靠直覺就知道的語言結構。對語言特徵的系統描述也是一種語法,而這些特徵包括音位學(聲音) ,形態學(系統構詞) ,句法(詞語安排模式)和語義(意思) 。根據語法學家的研究,語法可以規范(即提供一些正確用法的規則) ,描述(即,描述了語言實際上是如何使用的) ,或生成(即提供一種指導,使無限的句子在一種語言中產生) 。傳統的調查重點,在於形態學和句法,對於一些當代語言學家(和許多傳統的語法學家),這是唯一正確的研究領域。
在歐洲,希臘人最早寫關於語法的著作。對他們來說,語法是一個工具,可以用來研究希臘文學,因此他們的重點是文學語言。公元前一世紀的Alexandrians進一步發展希臘語法,以保持純凈的語言。亞歷山大的狄俄尼索斯後來寫出一篇影響深遠的論文,稱為《語法的藝術》,他在其中分析文學文本中的字母,音節,和八段話語。
古羅馬人接受了希臘人的語法體系,並運用於拉丁語。除了公元前一世紀的瓦羅Varro認為語法學家應該發現結構,而不是強行指定結構,大多數拉丁語法學家沒有試圖改變希臘系統,還設法保護他們的語言避免衰敗。希臘人和亞歷山大人的語言模型是荷馬的語言,西塞羅和維吉爾的作品設定了拉丁語的語法標准。最重要的拉丁語語法學家多納圖斯(公元4世紀)和普里西安(公元6世紀)的作品在歐洲中世紀被廣泛用於拉丁文語法教學。中世紀的歐洲的教育使用的是拉丁文,拉丁語語法成為人文教育的基礎課程。 恩斯罕的修道院長,阿爾弗里克Aelfric( 11世紀) ,第一個寫拉丁語語法的盎格魯撒克遜人,建議以此引入英語語法。從此,開始了依據拉丁語法的英語語法分析的傳統。
第13世紀中葉至14世紀中葉的語法學家認為語言是現實的反映,從哲學中尋求解釋語法的規則。他們尋求一個「普遍」的語法universal grammar,以此作為了解存在being的手段。在十七世紀的法國,來自羅亞爾港的一些語法學家也對這種普遍語法感興趣。他們聲稱,思想的共同要素可以在所有語言的語法類別中辨識出來。與希臘語和拉丁語的語法學家不同,羅亞爾港語法學家沒有研究文學語言,他們認為語言的用法應當取決於實際的生活語言。當代語言學家喬姆斯基也注意到對語言的共性的強調,他稱羅亞爾港派為第一批轉型語法學家。
到1700年,61種方言語法書已經印製。這些書的目的主要是改革,凈化,或規范語言,並用於教學。當時語法規則通常僅僅用於正式,書面,文學的語言,並不適用於紛繁復雜的實際口語。這一規范性的手段長期在學校佔主導地位,學生們對語法的學習往往和「解析」以及句子圖解聯系在一起。在20世紀的中後期,對於這種僅僅關注規范性和禁止性(即,什麼不能做)規則的語法教育,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反對聲音。
課堂語法的簡化和語言學家的復雜研究形成了鮮明對比。19世紀到20世紀初,歷史主義觀點蓬勃發展。認識到每一種現存的語言都是在不斷變化中的學者們研究了歐洲語言所有類型的書面記錄,以確定其演變路徑。他們沒有局限於文學語言,還研究了方言和當代口頭語。歷史主義的語法學家沒有採用先前的規范性辦法,但更加關注他們研究的語言的來源。
由於歷史主義語法學家的工作,學者們看到,語言的研究可以是歷時性的(其貫穿歷史的發展)或同步性的(在特定的時間段的狀態)。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和其他描述性語言學家開始研究口頭語。他們收集了大量操母語者的語句樣本,對這些材料進行分類,從音位學入手,一直研究到句法。
20世紀後半葉的轉換生成語法學家,如喬姆斯基,研究了操母語者能生成和理解無限句子所需要的知識。而像索緒爾那樣的描述語言學家則去審查單個話語樣本,以求達到描述一種語言的目的。轉換生成語法學家首先研究了語言的潛在結構。他們試圖描述一種能夠定義操母語者語言「能力」(底層的語言知識)的「規則」,解釋說話人的種種「表現」(語言生成時的實際策略)。
在過去的千百年裡,語法理論引起了哲學家,人類學家,心理學家和文學批評家的興趣。今天,語法存在於語言學領域之內,但仍保留了與其他許多學科的聯系。對於很多人來說,語法仍然指的是一整套必須知道,以保證「正確」語言輸出的規則,然而,從20世紀後25年以來,對語法研究的更為復雜的意識,已經在學校生根發芽。在一些國家,如澳大利亞,英國,新的英語課程中語法是重點,而且避免之前僵硬的規范,提倡生動而深刻的調查精神。

㈦ 分析一句文學英語的語法

from hooary headed age leaning upon the staff to the unconscious infant crowing in his mothers arms從白發蒼蒼倚著拐抄杖的老者,到母親臂彎里無意識啼叫著的嬰兒
這不是一句完整的話,只是句子的一部分。也不是主句,所以沒有謂語動詞。

㈧ 文學英語的語法特徵

jump flowers, add some vitality to my heart.

㈨ 英語語言文學下的語言學,文學,文化,翻譯,請名家分析一下他們各自的特點和發展前景,就業方向和公派出

中國語言文學即我們一般所說的「中文」。這個學科看似很普通,與我們工作、生活的關系也很密切,但由於它下屬的二級學科及研究方向非常多,每個高校的專業、方向設置又很不一樣,所以往往令很多研友有「亂花漸欲迷人眼」的感覺。正因為如此,在報考之前,理清頭緒、把握好中文這個一級學科下屬的專業設置、分布情況顯得十分重要。
中國語言文學,顧名思義,包括語言和文學兩個大的專業。按照教育部對學科門類的劃分,它主要包括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漢語言文字學、文藝學、中國古典文獻學、中國古代文學、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8個二級學科,每個二級學科下面,又分若干個研究方向。當然,具體到每個學校,這8個二級學科不一定都會設置碩士點;研究方向的劃分,不同院系也是根據自身的科研條件和師資力量來確立,可以說是「各自為政」。這些「面目相似」的學科到底有什麼特點和區別,下面一一介紹。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專業簡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以中國境內語言為研究重點,分析、歸納人類語言的發生學關系和內在規律。該學科可分為理論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兩大塊,理論語言學傾向於理論研究,探討特定語言的語音、詞法、句法、語義、語用的共時結構和歷史演變規律;應用語言學泛指語言學理論或方法運用在其他領域及學科而產生的應用性交叉學科,如語料庫語言學、法律語言學、教學語言學等,實用性更強。對外漢語在某些高校是應用語言學的一個分支。
研究方向:理論語言學、應用語言學、社會語言學及方言學、語言信息處理、語言測試、文化語言學、語音學、對外漢語教學等。
所學課程:漢語語言學史、語言學概論、語言變異研究、語言與文化、中國語言學史、語言統計學、漢語方言學、語義學、社會語言學、實驗語音學、語法專題研究、修辭專題研究、語體學研究、文字音韻訓詁學、對外漢語教學等。
參考書目:《語言學綱要》葉蜚聲、徐通鏘,北京大學出版社;《語言學概論》高名凱、石安石,中華書局;《普通語言學教程》,索緒爾,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王力主編,中華書局;《現代漢語》黃伯榮、廖序東,高等教育出版社。
就業前景:多在高校、科研單位、對外漢語培訓機構、新聞出版機構以及中學、國家機關從事教學、研究、培訓等工作。
推薦院校:北京語言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大學、北京廣播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西安外國語大學等。
報考熱度:★★★★
現在對外漢語教學人才缺口上百萬,仍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各院校相繼開設了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專業,同時增加了對外漢語方向,報考熱度由此可見一斑。北京師范大學2007年報考人數達到891人,創歷年新高,錄取比例一般低於10%。
【漢語言文字學】
專業簡介:漢語言文字學為語言類的傳統學科,分為現代漢語和古代漢語兩個大方向。它包括傳統的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以及現代漢字學、漢語語音學、語法學、語義學、語用學、修辭學等一系列學科,主要研究從上古到現代的漢語的口語系統與文字系統的演變規律、結構特徵和現實狀況。現代漢語側重於研究現代普通話和方言,與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聯系緊密;古代漢語側重研究古文字(甲骨文、金文、隸書等)、古音韻、訓詁、詞彙等,與歷史文獻學、考古學和古代文學關系密切。
研究方向:漢語方言、漢語史、漢語詞彙學、現代漢語語法修辭、音韻文字訓詁、中古漢語詞彙語法、漢語語音學、漢語發展史、漢字信息處理、對外漢語教學等。
所學課程:古代漢語語法學、漢語語音史、音韻學、訓詁學、文字學、漢語修辭學、語言學理論、現代漢語語法學、中國語言學史、漢語史料學、方言專題研究、詞彙學專題研究等。
參考書目:《現代漢語》,黃伯榮、廖序東,高等教育出版社;《古代漢語》,郭錫良,商務印書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呂叔湘,商務印書館;《修辭學發凡》陳望道,上海教育出版社;《文字學概要》裘錫圭,商務印書館;《說文解字》許慎,中華書局。
就業前景:一般就職於高等院校、國家文化出版部門、中學、對外漢語培訓機構等。
推薦院校:復旦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北京語言大學、東北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等。
報考熱度:★★★
作為一門歷史悠久的傳統基礎學科,其專業性質突出,名校名師眾多,就業和深造的出路較好,研究生畢業進高校的可能性相對較大,歷年來報考人數也十分穩定。
PS:網路知道找來的,不知道能不能幫助你呢?

㈩ 英美文學論文題目是:英語語法與漢語語法的區別

一、漢語語法研究現狀
自1898年《馬氏文通》面世至今,漢語語法研究歷經了一百多年的發展和
進步,從一開始的模仿到今天的自覺與成熟,從一開始著眼於語言共性到後來著
眼於語言個性再到今天將共性與個性並重,漢語語法的研究發展到現在,無論是
視野、隊伍,還是方法、成果,都呈現出生機勃勃的狀態。
但是,與其他語言,特別是印歐語系的語言相比,漢語在語法上有太多的例
外和特殊。當我們努力揭示漢語語法原貌的時候,發現漢語在語法中還存在著許
多說不清的問題和現象,漢語語法研究呈現出百家爭鳴的景象。
(一)本位問題
「本位」問題是漢語語法研究百年來的中心問題之一。
《馬氏文通》(1898)模仿拉丁語語法體系,接受詞法的重要性,認為通過
各種詞類的說明和解釋就能夠說明漢語語法的規則,馬建忠先生提出「句讀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讀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從其類,類別而後進論夫句
讀焉」,採用「字(word)」本位的語法體系。
1924年,黎錦熙先生的《新著國語文法》則採用句成分本位的語法體系。
黎錦熙先生是繼馬建忠先生之後用西方傳統語法理論來解釋現代漢語白話文語
法最有成就的學者,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國語文法》的「引論」中說:「諸
君知道近來研習文法的新潮么?簡單說,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195
年重版序言中,黎錦熙先生又說:「《新著國語文法》的優點就在於把『句本位
做中心,把組成句子的六種成分做出發的重點」。
1982年,朱德熙先生在《中國語文》第一期上發表論文《語法分析和語法
體系》,提出了反對「句本位」的觀點,他認為「漢語的句子的構造原則跟片語
的構造原則基本一致」,「句子不過是獨立的片語」,「把各類片語的結構都足
夠詳細地描寫清楚了,那麼句子的結構實際上也就描寫清楚了」。同年的《語法
講義》和1985年出版的《語法答問》,都更加明確了先生「片語本位」的語法體
系,對以後的中國漢語語法研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1994年,徐通鏘先生在《世界漢語教學》連續發表了《「字」和漢語的句
法結構》和《「字」和漢語研究的方法論》兩篇論文,異軍突起,提出了字本位
的研究思路,他認為:字是漢語的基本結構單位,其特點就是一個音節關聯一個
概念,形成一個「1個字-1個音節-1個概念」的基礎性結構格局。
同年,邢福義先生在華中師大的一次學術報告會上提出的是「小句中樞
說」,第二年(1995)在《中國語文》上發表了論文《小句中樞說》,第三年(1996
出版《漢語語法學》,他在導言中明確提出「本書的語法系統,是『小句中樞』
語法系統」,認為小句在漢語語法系統中處於中樞地位。
除了這些單本位的語法體系主張之外,還有復本位的語法體系。比如張志公
的詞和句復本位體系,還有馬慶株提出的詞和片語復本位體系,等等。
(二)語法單位的劃界問題
語法單位的劃界問題是本位問題的另一種表現。一般都認為漢語語法單位有
四級:語素、詞、短語、句子。但是在對這些語法單位劃界區分的過程中,會有
歸類兩難的情況;因此,為了解釋這些語法現象,也有其他關於漢語語法單位的
認識。
首先是關於叫「詞素」還是叫「語素」的不同認識。「詞素」和「語素」
兩個術語均是英語「morpheme」的漢譯,起初譯作「詞素」,1958年呂叔湘先生根據朱德熙先生的建議改譯為「語素」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詞素」
「語素」兩個術語便普遍出現於研究現代漢語詞彙、語法的論著和相關的教材之
中;70年代末以來的著述採用「語素」的越來越多,並出現了不少闡述選擇理
由的論著。
其次,呂叔湘先生在區分短語和復合詞時,把介於詞和短語之間的單位叫做
短語詞。他認為在詞和短語的劃分上,語法原則和詞彙原則有時候有矛盾;這種
矛盾可以用「語法的詞」和「詞彙的詞」這樣不同的名稱來解決;可是這種做法
還不能辦到,因此,在語法上可以認為是一個詞、而詞彙上寧可認為是一個短語
的「中間物」,可以稱為「短語詞」。

還有,句子可以分為單句和復句,構成復句的單位可以叫「小句」;如何進
一步明確小句和單句之間的關系呢?邢福義先生的小句中樞說,便提出了語法單
位是語素、詞、短語、小句的觀點。

此外,郭銳老師根據話語片段在話語組織中表現出的相互區別的本質特徵
將漢語語法單位分為四個層級,第一層級是語素和語素組,第二層級是詞和片語
第三層級是小句和小句組,第四層級是句子。

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如何劃界、如何定義、如何理解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
一個需要不斷進行研究的問題。本文要討論的糾葛現象便源於此。
(三)語法現象歸類問題
如果說劃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那麼歸類就是自下而上的分析。每一個語法
單位的細化研究都需要進一步分類。比如語素,一般有成詞語素和不成詞語素之
分,在成詞與不成詞之間,就回到了詞和語素劃界的問題。
在諸多漢語語法區分歸類的問題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在上世紀50年代就
有過的三次大規模的討論,一次是詞類區分問題,一次是主賓語問題,還有一次
是單復句的劃分問題。
傳統的語法研究都是從詞類開始的,但是因為漢語缺乏嚴格意義上的形態變
化,所以劃分詞類一直是漢語語法研究中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有關這個問題的
分歧主要集中在漢語的詞能不能分類、以什麼標准分類,應該建立什麼樣的詞類
系統,對那些多功能的詞應該怎樣處理這樣幾個方面。高名凱先生就認為漢語的
①呂叔湘.語言和語言學[J].語文學習.1958(2)
②呂叔湘.漢語語法分析問題[M].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
③邢福義.小句中樞說[J].中國語文,1995(6)
④郭銳.漢語語法單位及其相互關系[J].漢語學習,1996(1)實詞不能分類。

張斌、胡裕樹二位老師則認為漢語有詞類的分別,而且主張根
據不同的語言特點做具體的分析,區分詞類不能離開結構去談意義。

周祖謨先
生主張按照詞的句法作用和詞法特點來劃分詞類,並對兼類詞的識別問題提出了
重要看法。

到目前為止,劃分詞類的三個標准——意義、形態、語法功能——
已經取得了共識,大家對兼類詞也有了一致的看法;但實詞和虛詞應該如何劃分
副詞是虛詞還是實詞,實詞有哪些小類、如何看待區別詞,嘆詞和擬聲詞又應該
如何歸類等問題,都未能有統一的認識。
漢語的主語和賓語問題的討論從1955年7月到1956年4月,歷時近一年
討論的焦點是究竟從結構形式出發確定主語賓語,還是從意義出發確定主語賓
語。最終肯定了形式與意義統一的原則,周祖謨、張志公、胡裕樹、張斌、曹伯
韓各位先生都表達了相同或相似的看法:確定主語和賓語的范圍必須同時顧及結
構和意義。

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1979)中專門談到:「從語義
方面看,名詞和動詞之間,也就是事物和動作之間,可以有多種多樣的關系,絕
不限於施事和受事;主語和賓語不是相互對待的兩種成分,主語是對謂語而言
賓語是對動語而言的。但是就句法成分來看,賓語和補語如何區分,狀語的構成
材料的多樣性的認識,也都依然存在復雜情況」。
至於單復句問題最直接的分歧就是漢語到底需不需要有單復句之分,雖然大
多數人都認為應該區分,但是到現在為止都還存在不同的聲音。單復句應該有區
分,但又沒有明確界限;這個問題的研究和討論一直在繼續。
其他語法現象的歸類,在短語的結構類、句類、句型、句式中都有或多或少
的表現。歸類不清是因為界限不清,界限不清是因為語法現象情況復雜。所以
現代漢語語法中便有了種種糾葛。
二、什麼是現代漢語語法糾葛
這里所說的糾葛,主要就是指相鄰的兩個語法單位、或同一語法單位的不同
類別之間界限模糊,總有一些語法現象在歸屬上存在歸類兩難的復雜情況。
「糾葛」一詞出現於語言研究領域,可見於呂叔湘先生的《語文常談》
(1981),他在書中第三章就提出「形音義的糾葛」,以說明存在於字中形音義
的錯綜復雜的情形。在語法研究領域中,已有許多專家學者對這種錯綜復雜的糾
①高名凱.關於漢語的詞類分別[J].中國語文,1953(10)
②文煉,胡附.談詞的分類[J].中國語文,1954.
③中國語文編輯部編.劃分詞類的標准[J].漢語的詞類問題[C].北京:中華書局,1956.
④呂冀平等.漢語的主語賓語問題[M].北京:中華書局,1956.葛現象做出了或多或少、或點或面的描述和解釋,只是沒有叫做「糾葛」而已
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1979)中說,「由於漢語缺乏發達的形
態,許多語法現象就是漸變而不是頓變,在語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種『中間狀
態』。」這里的中間狀態就是本文所討論的「歸類兩難」的表現之一。
黎千駒先生於2005年在《雲夢學刊》第26卷第1期上發表論文《論現代漢
語語法單位及詞類的模糊性》,將語義學中的模糊性概念帶進了語法研究,指出
語法單位及詞類劃界中存在的「中間狀態」,明確指出語法單位和詞類在劃分中
的模糊性。
1993年,邢福義先生在《世界漢語教學》上發表論文《漢語復句與單句的
對立和糾結》,指出:「長期以來,人們為現代漢語的單復句界限問題所困擾,企
圖找到把二者一刀兩斷的標准。」在《語法研究入門·復句》(2003)中也說到
「客觀世界中,甲事物和乙事物往往沒有絕對明確的界限。事實上,復句與單句
之間既有對立,又有糾結。」這里,邢先生把這種單復句之間難以劃分清楚界限
的問題叫做「糾結」。
莫超老師在1999年發表於《甘肅高師學報》上的《漢語語法單位教學的難
點及其相應的辦法》一文中也提到「漢語語法單位一般認為又四級:語素、詞
短語和句子。在相鄰語法單位之間總有一些『兩屬』的語言現象,在最復雜的語
法單位——句子中更是存在著難以理順的定義糾結。」
「中間狀態」、「語法單位的模糊性」以及「糾結」,與本文所要討論的現
代漢語語法糾葛現象一樣,都是指各級語法單位之間出現的歸類兩難現象。劃界
也好歸類也罷,其實是一回事。正如呂叔湘先生在《漢語語法分析問題》(1979
中所說「擺問題自然擺的是實質性問題,純粹名稱問題不去糾纏,比如『量詞』
『單位詞』、『單位名詞』,就不值得爭論。」但是當名稱問題有了更深層次的影響
時,「也有不純粹是名稱問題的名稱問題,比如『短語』、『片語』和『結構』」,
就需要擺出來說清楚一些了。
三、現代漢語漢語語法糾葛現象產生的原因
漢語語法之所以存在糾葛現象,究其根本,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漢語語法
研究的狀況,二是漢語語法自身的特點。
第一,漢語語法研究狀況導致漢語語法糾葛。
眾所周知,漢語語法學是在西方研究的影響下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馬氏文
通》模仿拉丁語的語法體系,《新著國語文法》模仿英語語法體系,兩位作者均以西方語法為藍本給漢語語法澆鑄了一層外殼。雖然之後的專家學者們開始逐漸
意識到這層外殼並不與漢語語法本身相貼合,但也只能是以這個並不合適的外殼
為坐標,不斷地探索漢語語法的特點,做著進一步的修補工作,讓這個外殼盡可
能地和漢語語法更貼合一些。
因此,無論是語法體系還是名稱術語,都對《馬氏文通》有著相當的保留和
繼承。當漢語語法的特點隨著研究的深入越來越清晰的時候,學者們便開始不斷
地對某些名稱的內涵和外延做出進一步的調整。傳統認識的影響和漢語語法現實
之間產生了差異,語素、字、詞之間的關系就顯得非常復雜,短語和句子之間也
存在糾纏不清的現象,這就產生了漢語語法單位之間的糾葛。
在漢語語法的研究中,從相關語法單位的定義中也能夠看出糾葛成因,因為
許多概念都是相互定義的。比如說到副詞,一般都說大部分副詞是用作狀語的
而說到狀語,又說狀語可以由副詞充當。這種狀態也會造成漢語語法單位之間的
糾葛。
第二,漢語語法的特點。
關於漢語語法的特點,大家提出的觀點和進行的討論已經很多了。最基本的
特點有二,一是漢語是單音節語,二是漢語沒有形態(說缺乏形態更為恰當)。
在進一步細化研究之後,目前已達成共識的漢語語法特點主要有:漢語詞類跟句
法成分之間不存在簡單的一一對應關系;漢語句子的構造原則跟片語的構造原則
基本上是一致的;漢語語法最主要的語法手段是語序和虛詞;漢語中量詞和語氣
詞的使用非常豐富。除此之外,漢語語法的特點還應包括:結構獨特、靈活多變
注重意合。

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說。
1.缺乏形態。這是漢語最基本的語法特點,在三十年代就已逐漸明確。准確
地說是漢語缺乏嚴格意義的形態變化。漢語缺乏形態變化,所以詞類跟句法成分
之間不存在簡單的一一對應關系,所以漢語句子的構造原則跟片語的構造原則基
本一致,所以漢語主要依靠語序和虛詞,所以劃分詞類就顯得十分復雜,所以語
法單位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產生糾葛。
2.結構獨特。和印歐語系的語言相比,主要表現在主謂結構和動補結構的獨
特性上。主謂結構的主語和謂語之間可以加進去語氣詞,可以停頓,比如「他上
學了——他啊,上學了」。主謂結構可以作謂語,構成主謂謂語句。
動補結構的獨特性主要表現為謂語中心的後邊跟著的不都是賓語,這和西方
①朱德熙.語法答問[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5.
②龔千炎.漢語語法研究的回顧[J].語法研究入門[M].商務印書館,2003語言有著很大的不同,而且漢語語法里補語類型眾多,許多時候和賓語一起出現
或是與賓語的形式相同,給人帶來困擾。
其他比如存現句,方位短語做主語,而施事卻出現在賓語位置上;再如兼語
句和連謂句,謂語出現多個謂詞性成分。這些都是漢語語法所特有的現象。
3.靈活多變。漢語句子內部的次序比較靈活,可以改變其內部次序而不改變
句子的基本意思。比如:
a.我還沒有看這本書。
這本書我還沒有看。
我這本書還沒有看。
b.一面錦旗掛在牆上。
有一面錦旗掛在牆上。
牆上掛著一面錦旗。
c.儀仗隊好威武啊!
好威武啊,儀仗隊!
短語也可以改變語序,意思不變。比如:
a.方言調查——調查方言
b.又大又圓——又圓又大
c.很好——好得很
但更多的是意思發生了改變,比如:
a.內容豐富——豐富內容
b.後面的小孩——小孩的後面
c.好商量——商量好
d.語法傳統——傳統語法
意思不變,所以句式選擇豐富多樣,「一樣話可以百樣說」;意思變化,所
以漢語表達充滿睿智,言外之意,隨形而動,比如「屢戰屢敗」、「屢敗屢戰」
變與不變之間,就產生了語法現象的糾葛。
4.注重意合。漢語注重意合,常常不用或少用連接手段,語言中詞與詞、句
與句的組合經常是憑借語義上的關系和聯想達成的。王力先生在《漢語語法綱要
(1946)中說「復合句里既有兩個以上的句子形式,它們之間的聯系有時候是以
意會的,叫做『意合法』,例如,『你死了,我當和尚。』」
在漢語口語中,許多詞語可以省略。(1)當上下文和情景確定時,名詞、代詞可以省略。比如:
a.「高興了吧?」
「是啊,謝謝啦!」
b.她是一位母親,也是一個女兒。
(2)有時,「是」、「有」、「在」這幾個動詞可以省略。比如:
a.窗外一副繁華的街景。
b.老太太已經80歲了。
c.書啊,桌上呢。
(3)特別是意合法的使用,省略掉虛詞。比如:
a.買不起別買。
b.沒戴眼鏡看不見。
c.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意合之後的語法形式不再具有所屬語法單位的典型性。有的區別不大,比如
「她是一位母親,也是一個女兒」,主語承前省略,依然是一個復句;有的區別
明顯,比如「窗外一副繁華的街景」,省略掉了「是」,謂語從謂詞性短語變成
了名詞性短語;還有的就為語法的研究帶來了困擾,比如「沒戴眼鏡看不見」
省略了表示原因的關聯詞,從形式上看是單句,從邏輯語義上看則是復句,於是
就造成了語法現象的糾葛。
第二章語素,語素和詞之間的糾葛現象
一、語素和詞素
在現代漢語語法學中,有一個與英語「morpheme」概念大體相當的概念,這
個概念在建立之初被叫做「字」,後來隨著國外語言學理論的譯介,被叫做「詞
素」或者「語素」。這兩個術語均是對「morpheme」的漢譯。探討究竟是「語
素」還是「詞素」,不僅僅是兩個不同術語的問題,而且表現出大家對這樣一個
語言中最小的音義結合體本身的范圍和功能認識的不同,這對於進一步區分語素
和詞是非常重要的。
「morpheme」一詞出自美國描寫語言學派,最早被譯作「形素」,後起譯名
是「詞素」;在「詞素」流行的同時,「語素」這個名稱出現了,朱德熙先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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