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配價語法」等於「依存語法」嗎
動詞、形容詞的「配價」是當今印歐語系語法理論體系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 所謂「價」( valency) , 是借用化學中的「化合價」或「原子價」術語, 也譯為「組配數限」, 也就是說這個動詞、形容詞或介系詞支配哪些成分,這個成分位於第幾格。
印歐語系的語言,尤其是像德語、俄語、希臘語等強屈折語言中的的「價」是借用化學中的「價」概念, 化學元素的化合價,它表示分子結構中各元素原子數目之間的比例關系,即化合價,最早把化學中的「價」引入語法研究中的是法國語言學家 Lucicen Tesniere( 特思尼耶爾) ,雖然法語因為沒有格的變化,所以不是那麼強調「價」的概念。
1953 年, 法國語言學家特思尼耶爾在《結構句法概要》 Esquisse Dune Syntaxe Structu- Rale) 一書(中首次將配價概念系統地引入語法學, 並在《結構句法基礎》Ele-(ments De syntaxe Structu- Rale)( 1959) 中做了進一步闡發。特思尼耶爾引進「價」這個概念, 主要是針對動詞說的, 是為說明一個動詞能支配多少種性質的名詞性詞語, 動詞的「價」就決定於動詞所支配的不同性質的名詞性詞語的數目, 一個動詞如果能支配一種性質的補足語, 那它就是一價動詞, 一個動詞如果能支配兩種性質的補足語, 那它就是二價動詞, 一個動詞如果能支配三種性質的名詞性詞語中, 那它就是三價動詞。
一、零價動詞,不支配任何補足語,一般是無人稱動詞。
Оно рассветает.
Оно гремит.
二、一價動詞,支配一個間接格。
Я читаю газету.
Студенты добились больших результатов.
Он учится русскому языку.
Мой дед был членом партии.
三、二價動詞,支配兩個間接格。
Я даю моему сыну новый компьютер.
Он называет меня Андреем.
希望我能幫助你解疑釋惑。
Ⅱ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德語的配價語法!
簡明扼要地說:
句子以動詞為核心,其他的都成分都由它支配。
假如可以把某個動詞看作是幾價的動詞,在句子中就必須有幾個不同的補足語。補足語是必不可少的成分,說明語則是可有可無的成分。
例如:
Ich habe mir dort ein Buch gekauft.
habe...gekauft動詞結構,ich主語補足語,mir第三格補足語,ein Buch第四格補足語,dort地點說明語。
由於傳統的主謂賓(主格、屬格、與格、賓格)及物不及物等說法無法准確表述德語等語言的語法,所以換一個角度,借用化合價的概念來表述語法。
例如:
1. Das gehoert mir. 按以前的角度,這里的動詞是及物還是不及物呢,mir是不是賓語呢?
2. Es ist einen Meter gross. 這里的einen Meter叫賓格恐怕太勉強吧。
按配價語法:1. gehoeren支配第三格,或者說它有二價的用法(支配一個主語補足語和一個第三格補足語)就明確得多。2. sein可以支配一個形容詞補足語(注意叫法),形容詞要支配第四格。這樣表述語法就科學得多。
以前的角度解析語法問題很多,不一一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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