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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英语的语法特点

发布时间:2021-01-25 19:32:00

㈠ 英语学科特点

和其他学科相比,英语是一门比较特殊的学科。和数理化不同,英语属于语言教育;与同属于语言教育的语文学科相比,它们有共同点,也有不同之处。英语既是一门技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语言学科,又是一门包罗万象、涉猎广泛的知识学科,同时还是一门集人生哲理与人类成长经验于一体的文学学科。学习英语可以帮助我们在学习语言知识的同时扩大知识面,把握时代脉搏,提升自身文化素养。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记忆性,新异性,应用性,人文性。 1、记忆性
英语学科是一门语言学科,需要记忆大量的信息,以备后期的输出。要学好英语首先要记单词,记固定搭配,记语法规则,记时态,记句型,记好篇章,记好的表达方法,最后达到灵活运用的地步。 2、新异性
英语学科与我们所熟悉的汉语之间有很大的差异。而它们所负载的文化之间的差异更大,这就是英语具有很大的新异性。首先,从语言本身来说,英语属于印欧语系,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这两种语言在发音、语调、语法、词汇、表达方式等方面差异很大,如英语是表音文字,而汉语是表意文字;英语的动词有时态的变化,而汉语的动词则没有时态变化。其次,从文化的角度来说,英语与汉语所负载的文化有着极大的差异,学习这不得不在两个截然不同的文化氛围和思维模式之间转换,因而增加了学习英语的难度。 3、应用性
作为国际上最通用的语言之一,英语具有鲜明地应用性。学会了就能使用,使用就能够有收获。英语是交际工具,掌握英语就多了一个交流思想、获得信息的途径。目前英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很多知识信息都以应用为载体,尤其是日新月异而又应用广泛的电脑技术和网络不会英语的话,将带来极大的不方便。 4、人文性
英语是一门语言,但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所学会的又不仅仅是语言。英语的语音、词汇、短语、句型,无疑不具有人文内涵,课文的内容更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学习英语,我们可以了解到异国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历史、文化、地理、社会生活、政治经济、教育科技……使我们理解世界文化的多元与丰富多彩。

㈡ 英语文学的分类

威尔士和罗马时期留下来的遗产,几乎被低地日耳曼民族(随后是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入侵彻底摧毁,所以直到中世纪早期才出现第一批英语文学。当时使用的语言是各种盎格鲁萨克逊方言,其中得到普遍承认的最早的“英语”文本是卡德蒙的赞美诗(Cædmon's hymn)。早期不列颠文化中,口头传唱的传统非常盛行,大多数文学作品写出来就是为表演用的。史诗很受欢迎,但是只有一首《贝奥武夫》(Beowulf)流传到了后世,现在已经视作盎格鲁萨克逊人的民族史诗。
现存的手稿中,很多盎格鲁萨克逊语诗句可能是从大陆上的早期维京或日耳曼战争诗歌“弱化”改编而来,不过当时的那些方言却和今天的挪威语甚至冰岛语非常相近。这类诗歌传入英格兰时,仍然是遵循口头继承的传统,辅音押头韵的大量存在也帮助了盎格鲁萨克逊民族记忆这些诗歌。这种韵律是日耳曼语族的一个特点,不同于罗曼语族的元音押尾韵。但当坎特伯雷的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Canterbury)和其门徒建立早期的基督教修道院时,书面文学才正式登场;而且很可能为了照顾基督教读者而对这些文学进行了改编。
抛开比较原始的诗句外,维京战争诗歌仍然充满了血腥和仇恨,诗中频繁的押韵描绘出在阴霾的天空下刀光剑影的画面,总是留给读者一种危险就在眼前的感觉。没有事物能够永垂不朽,贝奥武甫罄尽一生与怪兽战斗,但最终死在它手中。这种世事无常、繁花开尽终有时的悲哀渗透进了基督教,极大程度上影响了英语文学未来的发展。例如,何处是(ubi sunt)的主题反复出现在《哈姆雷特》中,很多詹姆士一世时期的诗歌更是极其明显。除去复辟时期和新古典主义时期的文学相对轻松乐观外,忧郁与焦虑的主题受到英语作家广泛的偏爱,从哥特小说、前浪漫主义一直到近代浪漫主义的诞生都弥漫著这种情绪。
另外古代英语诗歌可以大体分为两类:宗教诗和世俗诗。 威廉一世1066年征服英格兰后,也带来了诺曼语(Norman),不过古英语诗歌仍然继续传播,古英语也仍在广泛使用。13世纪早期英格兰独立后,英语才真正开始转变。随著诺曼人进入主流文化,法语也渗入社会下层,改变了很多古英语的语法和词汇。虽然英语并没有转变成罗曼语言,不过乔叟的英语比之前一个世纪的英语要贴近今日很多。一般英语使用者读乔叟的作品(中古英语)是有困难的,但仍能领会大意;读《贝奥武夫》就必须要用近现代译本了。
中世纪末期(1200-1500),骑士爱情的主题进入英格兰,作家们开始书写浪漫作品,形式有韵文或散文等。最著名的作品是亚瑟王的故事。诗歌《高文与绿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就包含了当时文学的很多重要特征:亚瑟王时期的背景、侠义骑士的行为举止和宗教寓意等。
此时期的英语戏剧非常宗教化。城镇中上演神秘剧(mystery plays)庆祝主要的宗教节日,相对不太正式的面具哑剧(Mummers play)也传达著基督教的思想。
英格兰文学史上第一位大作家是杰弗瑞·乔叟(1340-1400;Geoffrey Chaucer)。他使用中古英语写作,最著名的作品为《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是一群去坎特伯雷(Canterbury)的朝圣者在旅途中各自讲述的故事,敍述形式迥异。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因此他们所使用的语言和故事的内容也是形形色色。虽然乔叟是英语作家,他也受到了欧洲文学发展的启发,特别是意大利。《坎特伯雷故事集》深受薄伽丘(Giovanni Boccaccio)的《十日谈》(Decameron)的影响。文艺复兴已经逐渐向不列颠传来。 1476年印刷家威廉·卡克斯顿(William Caxton)将印刷机引入英格兰后,白话文学开始蓬勃发展。宗教改革带来了白话文的礼拜仪式,最终产生了《公祷书》(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对英语文学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英语文学的文艺复兴一直延伸至17世纪中叶查理二世复辟为止,在戏剧、诗歌等方面产生了莎士比亚、马洛、斯宾塞、琼森等一批闻名世界的文学大师。
伊丽莎白时期
伊丽莎白时期(伊丽莎白一世于1558年至1603年在位)的英格兰社会从几近分裂的混乱状态逐渐发展到富有强大,因此称作英格兰历史上的“黄金时代”。英语文学也是盛极一时,尤其是在戏剧方面。
◆戏剧
意大利文艺复兴重新发现了古希腊罗马戏剧,开始与传统的中世纪神秘剧渐行渐远。意大利剧作家尤其对塞内卡(Seneca)感兴趣,他是古罗马时代有名的悲剧作家和哲学家,是尼禄和普劳图斯的导师。不过,意大利悲剧有一点和塞内卡的理论不同:允许在舞台上展现血腥与暴力;在塞内卡的戏剧中此类场景都是通过角色敍述出来的。英格兰的剧作家对意大利戏剧产生了浓厚兴趣,当时一大群意大利演员在伦敦定居下来。乔凡尼·傅罗瑞(Giovanni Florio)将很多意大利词汇和意大利文化介绍进英国。伊丽莎白时代动荡不安,意大利多起政治暗杀使民众对教廷的恐惧有增无减。所以,将这种暴力呈现在舞台上,对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观众来讲更有感情净化宣洩的作用。
威廉·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便出现在这个时期。他借鉴早期伊丽莎白戏剧的传统,创作出了至今仍没有其他英语戏剧能够超越的钜作。虽然他作为诗人和剧作家出名,但本身并不是从事文学职业,可能接受的正式教育也不多。当时律师、贵族等“大学才子”(university wits)垄断了英语舞台,他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类,但极有天赋,多才多艺。莎士比亚在成为诗人之前也做过演员,在戏剧之外的工作也让他有很强的优势。他的作品很少单调,因为面对的观众群很广,各个阶层的人都能从中找到感兴趣的东西。虽然很多戏剧都比较成功,但他在晚期(詹姆士一世统治早期)才写出自己最高峰的作品:《哈姆雷特》、《李尔王》(King Lear)、《马克白》(Macbeth)、《终成眷属》(All's Well that ends well )、《暴风雨》(The Tempest)等。莎士比亚的词汇量大得惊人,后世的英国作者们都多多少少受到他艺术上或语言上的影响。
伊丽莎白戏剧领域其他著名人物有克利斯托弗·马洛(1564-1593;Christopher Marlowe)、托马斯·德克(Thomas Dekker)、约翰·弗莱彻(John Fletcher)和弗朗西斯·博蒙(Francis Beaumont)等。20世纪小说家和评论家安东尼·伯吉斯认为,如果马洛不是29岁时在酒馆斗殴中被捅死,凭藉他的才华能够与莎士比亚一争高下。马洛只比莎士比亚晚几个星期出生,因此应该对他非常熟悉。但马洛的戏剧主题不同,著重强调文艺复兴文人的道德问题。他对近代科学的发展带来的新事物既着迷又恐惧。戏剧《浮士德博士》(Doctor Faustus)中借鉴了德国的传说,讲述了一位科学家和魔法师浮士德博士为渴求科技与魔鬼定下契约的故事。马洛本人的生活非常放浪,不过很多人怀疑这只是掩盖,他其实是伊丽莎白一世的密探;他的死是王室的敌人预先策划的。马洛作品使无韵体诗文更加完善,将活力和宏伟加入其中,夸张法也是他常用的手段之一。
博蒙特和弗莱彻虽没有马洛出名,但在当时也受欢迎。学界普遍认为他们帮助了莎士比亚完成了一些巅峰时期的作品。“城市喜剧”的形式也在这个时期得以发展。
◆诗歌
16世纪末期,英语诗歌的特点是语言复杂精美,有海量对古希腊罗马神话的引用典故。这段时期最著名的诗人包括斯宾塞(Edmund Spenser)和菲利普·锡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斯宾塞的名作有《仙后》(The Faerie Queene),由于他的诗韵律精美,也被称为“诗人中的诗人”。
除戏剧外,莎士比亚也通过改编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h)的模式创造出英语的十四行诗(Shakespearean sonnet)。十四行诗由外交官和诗人托马斯·怀亚特在16世纪早期引入英国。随著印刷文学进入寻常百姓家庭,用于谱曲的诗歌也流行起来。
詹姆士一世时期
詹姆士一世于1603年至1625年在位,这段期间内英国的建筑、艺术、文学都独具特色。
◆诗歌除去莎士比亚外,17世纪早期的主要诗人包括约翰·邓恩(John Donne)和其他玄学派诗人。受到欧陆巴洛克风格的影响,同时选用基督教神秘主义和情色主题,玄学诗歌运用指南针、蚊子等新奇的或“没有诗感”的物体来达到惊奇的效果。诗中体现出来的恐惧和焦虑也象征著近代地理科学发现对传统思想的冲击。邓恩的代表集是《歌与十四行诗》(Songs and Sonnets),他的诗体现出来的内容和感受非常现实,并没有太强的诗化色彩。
◆戏剧

如上所述,莎士比亚艺术成就最高的作品都是在此时期完成。他死后,诗人和剧作家本·琼森(Ben Jonson)在这个时代最为著名。不过,琼森的审美观事倾向于中世纪的,而不是都铎王朝。他笔下的角色都遵循着旧时的“体液理论”。琼森强调四元素的不同造成了人的行为差异,创造出已经有些陈词滥调的形象;而莎士比亚早已转向了近代心理学。但琼森对文体的掌握得心应手,也是个出色的讽刺大师。他写的《狐坡尼》(Volpone)就讲述了一群骗子被另一个骗子高手戏耍的故事,表达了善恶有报的主题。
其他与琼森风格相近的作家有博蒙和弗莱彻(Beaumont and Fletcher)。他们两人合作也创作出精彩的喜剧《烧火杵之王》(The Knight of the Burning Pestle),对新生的中产阶级和暴发户进行了讽刺。两个人作品的主要价值之一在于,他们描绘了封建制度和骑士精神早已经变成了势利的象征,而新兴的社会阶层正在逐渐升起。
这个时期内,“复仇戏剧”(revenge play)也很流行,主要人物是约翰·韦伯斯特(John Webster)和托马斯·基德(Thomas Kyd)。乔治·查普曼(George Chapman)也写了两篇复仇悲剧,但他主要的贡献是翻译了《荷马史诗》。译本对其后所有的英语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后世的济慈(John Keats)也是受到了荷马史诗的启发才写出了很多著名的诗篇)。
◆散文
詹姆士一世的英皇钦定本《圣经》是当时英国历史上最大的翻译工程之一,1604年开始,1611年结束。从威廉·丁道尔开始,一直有人致力于将《圣经》翻译为英文,发展到这时达到了顶峰。英皇钦定本成为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标准版本,也是英语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詹姆士一世亲自领导这个项目,监督下属的四十七位学者。1970年后完成了一部更准确的译本,其后也出现很多版本;不过相比较而言詹姆士一世的诗句最为出色,格律模仿了希伯来语原文的韵文。
培根是这时期另一位散文家,在文学上的代表作有文笔优美的《散文集》。
查理一世时期
查理一世于1625年至1649年在位,期间国王和议会冲突不断,最终爆发英国内战。保王党诗人(Cavalier poets)的作品是这个时期比较有名的文学。这些诗人是在英国内战中支持查理一世的一派,包括琼森等。
共和与护国政体时期
1649年至1660年为共和时期(the Commenwealth),中间(年-1659年)则穿插著护国政体时期(the Protectorate)。这段时间清教统治者严禁公开的戏剧表演,给英语戏剧的发展造成沉重打击。
约翰·弥尔顿在这个时期很活跃,著名散文有《论岀版自由》等。
玄学诗人安德鲁·马维尔在这段动荡的时期内也很有名。
日记作家约翰·伊夫林和萨缪尔·佩皮斯也描绘出了当时的文化与社会景观。 英语文学的新古典主义时期,从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起,到1798年浪漫主义宣言《抒情民谣集》岀现结束。18世纪的英格兰受到法国起源的启蒙运动影响,称作“启蒙时代”或“理性时代”。诗歌风格非常古典;现实风格的小说十分流行;哥特式小说也很有市场;到18世纪末时,感伤主义小说也逐渐兴起,最终由浪漫主义取代继承。
复辟时期
查理二世于1660年(实际)至1685年在位(复辟时期则一般延伸至1689年)。其间诗歌、戏剧、散文等体裁的分段时间并不相同,但大体都于17世纪末期结束。
◆戏剧
允许剧院重新开张后,出现了“复辟喜剧”形式,对新贵族和崛起的资产阶级进行讽刺。前一代人的社会动荡不安,随之引发社会人群大规模的阶层流动,这些都为“礼俗喜剧”(comedy of manners,也译作世态喜剧、社会风情喜剧等)提供了素材。第一位职业女性英语小说家、剧作家阿芙拉·班就出现在这个时期。爱尔兰岀生的威廉·康格里夫也是复辟喜剧最有名的剧作家之一。
◆散文、小说
约翰·本仁创作了英语文学中最著名的宗教寓言故事《天路历程》,风格借鉴自英文《圣经》,笔法具体详细又十分生动,即使是社会最底层的民众也能够阅读。全篇贯穿著“生命即旅程”的主题。
◆诗歌
约翰·弥尔顿在1667年出版经典的宗教史诗《失乐园》,在强调自由意志和选择的基调上讲述了圣经中人类堕落的故事;除此之外还著有《复乐园》和《力士参孙》。
约翰·德莱顿也是有名的诗人、文学批评家和剧作家。他最高成就在讽刺诗方面,押韵偶句也十分出色。他的诗歌被蒲柏和约翰逊等人借鉴,在18世纪的影响很大。
奥古斯都时期
在当代文学批评界的时间划分中,英语文学的奥古斯都时期(Augustan Age)大体岀现在1700年至1760年左右(有人认为可以延伸到1789年),其间在位的君主有安妮女王、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或加上乔治三世)。这段时期英语小说迅猛成长,讽刺文学遍地开花,戏剧从偏重于政治转向通俗的情节剧。当时资本主义蓬勃发展、重商主义成为一门正式的价值体系,贸易经济深入人心,哲学上经验主义占据主导地位。
◆诗歌
不少诗人很大程度上受到古拉丁文学的启发,体裁极为正式,在亚历山大·蒲柏的作品中能清晰体现岀来。蒲柏本人坚定支持新古典主义的发展,他认为当时社会的现存体制已经很理想,但也非对道德、文化的急速沦丧视而不见。他的代表作有《秀发劫》(或《夺发记》)、《论人》、《论批评》和《笨伯咏》等,也翻译了《奥德赛》和《伊利亚特》。
托马斯·格雷1751年写成《墓园挽歌》(或《乡村墓园挽歌》、《挽歌辞》等)是英语文学中最著名的挽歌之一。格雷写作十分谨慎、极为斟酌用词,注重形式和诗句的完美。诗歌外观精美,诗意复杂间接,人工雕琢的迹象十分明显。当时很多人都属于这一派,称作墓园诗人(有时候也叫“前浪漫主义诗人”),抒发著忧郁的情绪和对自然的热爱。
◆小说
英语小说直到18世纪才开始广泛流行。到18世纪中叶时,经过知名作者的努力,小说形式已经完全巩固了地位。
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出版于1719年,在当时非常流行。鲁滨逊象征著当时英国社会典型的中产阶级形象:大英帝国的建设者,先锋殖民者,辛勤劳动和清教坚忍性格的化身。
乔纳森·斯威夫特的经典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出版于1726年,其中的“小人国”也已经成为儿童文学的一部分。但原书的主要目的在于讽刺当时英国社会和政府中各种荒诞可笑的现象,小说中其他三个国家,尤其是“天空之城”犀利揭露了人类社会的弊病和恶习。
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完成于1749年,对人性善恶有深刻的描绘。菲尔丁认为,小说的目的不应该只有娱乐,也要指导读者,要通过真实描写现实生活来帮助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他试图保留古典作品中的史诗风格,同时又忠于现实。语言轻松亲切、惟妙惟肖;词句逻辑性很强,也很有韵律;作品的整体构架也经过精心的设计。
劳伦斯·斯特恩的《项狄传》创作于1760-1770年中,风靡全欧。书中所用的风格是后世意识流作品的前身。
偏爱书信体小说的塞缪尔·理查逊在1740年出版了《帕蜜拉》,1748年出版了《克拉丽莎》。他的作品十分注重宣扬当时的正统道德观,尤其是最有名的这两本都是在讲述妇女的贞操品行。理查逊在当时也是很有名的小说家,作品影响到了卢梭、歌德、珍·奥斯汀等人。
托比亚斯·斯摩莱特是苏格兰的小说家,他的作品对后世的狄更斯影响很深。
◆戏剧
爱尔兰剧作家理查德·布林斯利·谢立丹的经典之作是1777年的《丑闻学校》(或《造谣学校》),文学界认为此剧是英语“礼俗喜剧”的巅峰之作之一。他的戏剧经常强调人类的道德性。
当时同样出名的剧作家还有爱尔兰的奥利佛·戈德史密斯,他最著名的作品是《威克斐牧师传》。
◆其他
萨缪尔·约翰逊1755年完成了第一部英格兰人写成的英语字典。除此之外,他还是有名的文学批评家、诗人、散文家、传记作家等。他非常著重人类愿望的虚荣性,在文学创作上标准相对保守,强调作者应该领会普世的真理。
浪漫主义文学
蒸气机的运用使英格兰城乡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工业化使城镇扩大,圈地运动和农场私有化使乡村人口迅速减少。很多失去土地的贫农涌进城市到工厂里工作。五个词的含义改变:instry(工业,曾指创新)、democracy(民主,曾是贬义词,指暴民统治)、class(带上了阶级含义)、art(艺术,原来的意思只有工艺、手艺)和culture(文化,原来只和务农有关)。与此相反,工人们的惨境、新生的阶级冲突和环境污染使人们对都市化和工业化产生了厌烦情绪,促使文学家转而重新去发现大自然的美丽和价值。人们将大地母亲视做唯一的智慧源泉,机器带来的丑陋只有大自然才能够将其化解。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十分强调自然和本能相对文明的优越性,这种思想很快就为几乎所有欧洲诗人接受。
英语文学的浪漫主义时期一般认为从1798年《抒情民谣集》发表正式开始(之前有几位先驱),到1832年沃尔特·司各特爵士辞世和改革法案(Reform Act 1832)通过结束。当时在位的君主有乔治三世、乔治四世,还可以算上威廉四世。
◆先驱
威廉·布莱克和罗伯特·彭斯。
◆湖畔派诗人
英格兰首先出现的浪漫主义文人是湖畔派诗人等一小群友人,包括骚塞、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等。他们为文学界注入了新鲜的情感主义和内省的理念;英语文学中第一部浪漫主义宣言就出现在《抒情民谣集》的前言中。这部集子大部分都是华兹华斯的功劳,柯勒律治也贡献了著名的《古舟子咏》。不过两人对浪漫主义的理解大相迳庭:柯勒律治努力要把超自然的事物现实化(就像今日的科幻电影中运用特殊效果让不可能成为可能一样);华兹华斯则希望通过描绘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人物或湖区的自然风光来使读者自己进行丰富的想象。
◆积极浪漫主义
“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包括拜伦、雪莱、玛丽·雪莱和济慈等,和第一批湖畔诗人描写田园风光不同,他们的作品鲜明体现岀对抗传统的战斗性。
拜伦受19世纪讽刺文学的影响很深,在这几人当中是最“不浪漫主义”的。他生活方式风流放荡,对上流社会外表虚伪内在淫乱表达著极端的不满。第一次去欧洲旅行后,他写下了《海罗德公子游记》的前两诗章,以模拟英雄史诗般的嘲弄手法讲述了一位年轻公子在欧洲的游历,同时也对英国社会进行了极其尖锐的讽刺。虽然此诗和另两篇《异教徒》和《海盗》的岀版带来了巨大成功,但英国国内盛传他和异母姐姐乱伦,迫使他离开英格兰去欧陆避难。1816年,他在日内瓦湖畔结识了雪莱夫妇和雪莱的助手约翰·波李道利。虽然波李道利著名的作品只有一篇短篇小说,但这篇引进英语文学的《吸血鬼》值得一提。
雪莱和拜伦十分相像:也是富裕贵族出身,信奉无神论和自由思想,迫于性丑闻逃离英格兰。他先是因为无神论从大学赶了出来,后是因为支持爱尔兰独立从英格兰赶了出来。之前娶过一位16岁少女哈莉特·维斯布鲁克,但很快就抛弃了对方选择了玛丽(哈莉特随后自杀)。哈莉特不同意他对自由恋爱和无政府主义的理想,也没有受过足够的教育能够与他文学辩论。雪莱的代表作是《西风颂》,尽管他声称绝不相信有神的存在,但普遍认为这首诗是对泛神论的致敬,承认了大自然中的精神存在。
玛丽·雪莱是哲学家、革命家威廉·高德温的女儿,与雪莱兴趣相投,自己也是一位诗人。和已故的母亲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一样都是女权主义者。玛丽不是因为诗歌出名,而是作为科幻小说之母广为人知。科学怪人的故事提前预计了今天的器官移植、组织再生等技术,也提出了今天仍在困扰人类的道德伦理问题。但这个故事同样也很富有浪漫主义气息:虽然“怪物”聪明善良,但因为周围人对他的恐惧和他本人的绝望使其终于沦为杀人的机器。
约翰·济慈可能不是很同意拜伦和雪莱的极端革命理念,不过他对泛神论的崇拜和雪莱一样十分重要。济慈对古希腊的事物很感兴趣,他对艺术的强调尤其体现在《希腊古瓮咏》中,这种情感为浪漫主义带来一股清新的空气,后来也启发了沃特·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等人为艺术而艺术的理念。

㈢ 现代汉语语法不同于印欧语系语言的特点是什么

语法方面

现代汉语:1)词形没有形态变化,无论是作为什么语都是没有词形变化的,不像是英语(英语就属于印欧语系),有单复数形式或者时态变化。
2)复合词为主。汉语的造词非常灵便。以词根符合构词法为主。比如说一个“人”字,可以造出 男人、女人、老人、人民、人类、人们、个人、私人等等大量的词。

3)量词丰富 。你可以细数日常用到的量词。有的名词甚至可以用多个量词来形容,并且表达的意思都有所不同。比如沙子。一粒沙子,一堆沙子,一捧沙子。有些是固定搭配的,有些可以自由搭配。

4)存在兼类词。有些词既是名词又是形容词。比如“错误”,“他犯了错误”是名词。“一个错误的决定”是形容词。有些词既是动词又是名词。比如“经历”,“美好的经历”是名词,“经历一次浩劫”是动词。还有很多很多,在日常用语中可以自己摸索。

5)以语序和虚词为主要语法手段

同一个词因为语序的不同表达不同的语法含义。比如“发展缓慢”是主谓关系,“缓慢发展”是偏正关系。

有无虚词 或者 用不同的虚词意思表达也不同。
有无虚词: 比如 “经济萧条”是 主谓关系 “经济的萧条” 是偏正关系
用不同的虚词 : 比如 ”邻居的孩子“是 偏正关系 , ”邻居和孩子“ 是 联合关系

我是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希望能帮到你。印欧语系我就不太了解了。

㈣ 英语文学常识

情态动词
情态动词的语法特征
比较 和be able to
比较may和might
比较have to和must
must表示推测
表示推测的用法
情态动词+have+过去分词
should和ought to
had better表示最好
would rather表示"宁愿"
will和would
情态动词的回答方式
带to的情态动词
比较need和dare
否定句和一般疑问句
(1)常见的否定句做法
1.含有be动词的否定句:
规则:在be动词后面+not,另外is not可缩写成isn’t,are not可缩写成aren’t,was可缩写成wasn’t,were可缩写成weren’t,但am not不可缩写。
2.含情态动词的否定句:
规则:在情态动词后+not,必要时可缩写。
3.带有行为动词的句子否定句做法:
(1)单数第三人称做主语(he she it或代表单个人或物的第三人称名词):
规则:要在行为动词前加上助动词doesn’t,然后找动词恢复原形。
(2)其它人称作主语:
规则:在行为动词前加don’t,句子中行为动词的用原形。
句型
1.含be动词的基本结构:
be的现在形式为am,is,are.
(1)主语是I,用am.
(2)主语是he,she,is,一个人名或一个称呼(也就是第三人称单数),用is.
(3)主语是复数或是you,用are.
(4)在有助动词,情态动词句子和祈使句中用be原形。
2.动词have的基本句型:
谓语动词have表示拥有某物,有人称和数的变化。
当主语是第一人称(I,we),第二人称(you)以及第三人称复数(they及其他复数名词并列主语等),用have,当主语为第三人称单数(he,she,it或单数名词),用has.
(1)肯定句:主语+have/has+宾语+其他
(2)一般疑问句:Do/Does+主语+have+宾语+其他?
(3)肯定句:主语+don’t/doesn’t+have+宾语+其他
3.There be结构:
(1)there be的现在时是there is或there are,表示有。存在形式的有,其后加上地点,就是“在某处有什么”。there is表示有的东西为单数,或不可数形式。there are表示有的东西为复数。
(2)some,any常用在there be句型中,some一般在肯定句中表示几个或一些,any一般在否定句或一般疑问句中使用。
(3)有的人或物是几种,以第一种的形式为准。
(4)特殊疑问句为How much / many …?和What’s …?
4. 祈使句
用来表示命令、请求或劝告的句子,称为祈使句,祈使句的否定式是在前面加Do not。
5. 感叹句
感叹句就是表示喜怒哀乐等强烈感情的句子。
由how或what+被强调的部分+其余的陈述部分。
6. 反义疑问句
反义疑问句是问话的人对问的问题有一定的看法,需要答话的人给以证实,其结构一般为两部分,前边是陈述,后面是提问;如果前面是肯定形式,后面应是否定提问;而前边是否定形式;后面则是肯定提问。
7. 现在进行时
表示现在(说话瞬间)正在进行或发生的动作。结构为be(am / is / are)+动词的现在分词,现在分词的变化有三种,句式是:
(1)肯定句:主语+am / is / are +v.ing
(2)否定句:主语+am / is / are + not + v.ing
(3)一般疑问句:Am / Is / Are + 主语+ v. ing
8. 一般现在时
表示经常性或习惯性的动作或目前存在的状态,也表示主语具备的特性和能力及客观真理。
(1)当主语是第一,第二和第三人称复数时,
肯定句:主语+动词原形+其他
否定句:主语+don’t +动词原形+其他
一般疑问句:Do+主语+动词原形+其他?
(2)当主语是第三人称单数时
肯定句:主语+动词(单三)+其他
否定句:主语+doesn’t+动词+其他
一般疑问句:Does +主语+动词+其他?
(3)动词的第三人称单数有四种基本的变化规则。
(4)特殊疑问句的结构:
特殊疑问词+助动词do / does +主语+动词原形+其他?
祈使句及there be句型
(一)祈使句
1. 祈使句的特点及构成。
(1)祈使句是提出请求、建议、命令、号召等的句子。
(2)祈使句的主语常常省略,句中的谓语动词放句首,或在谓语之前用please,please也可放在句末。
(3)祈使句中的动词后面通常用一介词,构成固定搭配,在句中作谓语。
(4)祈使句中谓语用原形动词。
2. 祈使句的级与包含意义(第一人称祈使句)
例:
(1)原级:Please open your books . 请打开你们的书。
有礼级:Would you please open your books ? 请打开你们的书好吗?
否定式:Would you please don’t open the door ? 请你不要打开门好吗?
(2)第一人称祈使句
例:原级:Let’s read the book . 让我们看书吧。
否定式:Let’s not read the book . 让我们别看书了。
3. 提供帮助的Let …在句中的使用
例:Let me help you . 让我来帮助你吧。
Let me carry the box . 让我来拿这个大盒子吧。
4. 祈使句的否定形式:直接在句首加上Don’t。
例:Don’t throw it like that . 不要像那样子扔它。
Please don’t open this box . 请不要打开这个盒子
(二)there be句型
1. there be句型在句中的使用。
肯定陈述句:
(1)There is a picture on the wall .
(2)There are some hills in the picture .
否定陈述句:
(1)There isn’t a picture on the wall .
(2)There aren’t any hills in the picture .
疑问句及简略回答:
(1)Is there a bird in that three ? Yes , there is . No , there isn’t .
(2)Are there any books on the table ?
2. 对there be句型的分析
(1)there be句型表示“有”,there是引导词,be是谓语动词。
(2)在there be句型中,谓语be随后面的主语变化而变化,取得人称和数的一致。
3. 关于there be句型的几个例子。
例:There is a new E-mail in the mailbox . 在邮箱里有一封新的电子邮件。
There aren’t any cups on the table . 在桌上没有任何的茶杯。
Are there any children in the garden ? 在花园里有孩子吗?

㈤ 语法翻译法的典型特点

[1] 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阅读外语范文(特别是古典文学作品)和模仿范文进行写作的能力,以应试为目的。
[2] 以传统语法作为教授外语的基础。语法被当作语言的核心,是外语学习的主要内容。语法讲解采用演绎法,先讲解语法规则,例句,然后在练习中运用、巩固规则。主要的教学方法为讲解与分析句子成分和语音、词汇变化与语法规则。词汇教学多采用同义词与反义词对比和例句示范法;讲解与分析语法基本上采用演绎法,即教师给出规则或结论,要求学生记忆和用规则解释课文。
[3] 语法材料的安排是先语法后课文。课文是由艰深的片断文学作品组成,并附有用母语详细注释的词汇表和详细解释的语法规则。课本中语法规则和课文分两部分安排。先呈现孤立的语法规则,单词、例句,后安排摘自名著的课文。教学采用先学完语法后再阅读课文。
[4] 翻译是教学的基本手段。外语翻译成母语,母语译成外语的逐词翻译是教学的基本手段。外语知识的讲解、练习、巩固和阅读技能的培养都采用翻译方法。
[5] 课堂管理采取教师权威模式,教学是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的单向行为。教师系统传授、学生全盘接受外语语言知识。强调对词汇和语法规则的记忆,认为背诵语法规则是学习外语的捷径。学生很少提问,学生之间交流更少。
[6] 文学语言优于口语;重读写,轻听说。口语教学局限于使学生掌握词汇的发音。不注重语言的实际运用,只强调书面语的阅读能力.经常采取书面回答问题的形式,答案可直接引自原文。
[7] 课堂用语大部分是母语。通过翻译检查教学质量。练习方式有单句填空、造句、背诵课文和作文等。用母语组织教学。把母语当作释义、讲解、练习和检查的重要手段,很少积极使用目的语。
[优点]
[1] 通过母语的翻译和比较,能使学生比较深刻地理解外语的抽象词义和复杂的句子结构。系统讲授语法知识,注意利用学生的理解力,有利于启发思维,训练智慧,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学生语法概念清晰,词义理解较确切,翻译能力得到培养。
[2] 学生学习掌握语法规则有利于培养学生理解外语和运用外语的能力。
[3] 重视通过大量阅读、背诵原著培养阅读能力。语法翻译法能配合其他阅读与写作教学法,帮助学生提高阅读与写作能力。
[4] 便利易行。不需要什么教具和设备,教师只要掌握了外语基础知识,就可以拿着教科书教学。
[5] 容易测试学生,班级易于管理。
[缺点]
[1] 没有抓住语言的本质,只重视书面语,而忽视口语教学,忽视语音和语调教学,学生口语能力得不到培养,长期使用语法翻译法会使学生患上外语聋哑病。
[2] 过分强调翻译的作用,使学生容易养成使用外语时依赖翻译的习惯,不利于全面培养学生运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过多地利用翻译还占用了大量教学时间,直接影响运用外语进行外语教学的实践机会。
[3] 过于强调语法在教学中的作用。语法讲解从定义出发,根据定义给例句,脱离学生的实际需要和语言水平。语法与课文脱节,脱离现实生活实际的例句和课文。这种方法呆板,气氛沉闷,
[4] 过分偏重阅读能力的培养,学习的语言材料都是一些文学作品片断,词汇很深,脱离学生生活实际。
[5] 强调死记硬背,教学方式单一,课堂气氛沉闷,不易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的积极主动性,难以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
[6] 教师的绝对权威地位有碍学生的主动性。学生学习被动,学习困难的学生常缺乏学好外语的信心。
**由于语法翻译法具有上述缺点,左焕琪(2002)认为,青少年初学外语时,不宜经常使用这一教学法。

㈥ 英语中什么是语法(具体点)!!!

语法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研究按确定用法来运用的词类、词的屈折变化或表示相互关系的其他手段以及词在句中的功能和关系
语言的结构规律。包括词法和句法。词法指词的构成及变化规律;句法指短语和句子的组织规律。
语法是语言表达的规则。各种语言都有不同的语法,包括人类语言和计算机语言等。语法学是语言学的一部分。
现代语法学包括语音学、音系学(见音韵学)、形态学(词法)、句法学、语义学。
数据通信中的意思
语法:数据及控制信息的格式、编码及信号电平等。
rules of a language governing the sounds, words, sentences, and other elements, as well as their comb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The word grammar also denotes the study of these abstract features or a book presenting these rules. In a restricted sense, the term refers only to the study of sentence and word structure (syntax and morphology), excluding vocabulary and pronunciation.
A common contemporary definition of grammar is the underlying structure of a language that any native speaker of that language knows intuitively. The systematic description of the features of a language is also a grammar. These features are the phonology (sound), morphology (system of word formation), syntax (patterns of word arrangement), and semantics (meaning). Depending on the grammarian's approach, a grammar can be prescriptive (i.e., provide rules for correct usage), descriptive (i.e., describe how a language is actually used), or generative (i.e., provide instructions for the proction of an infinite number of sentences in a language). The traditional focus of inquiry has been on morphology and syntax, and for some contemporary linguists (and many traditional grammarians) this is the only proper domain of the subject.
In Europe the Greeks were the first to write grammars. To them, grammar was a tool that could be used in the study of Greek literature; hence their focus on the literary language. The Alexandrians of the 1st century BC further developed Greek grammar in order to preserve the purity of the language. Dionysus Thrax of Alexandria later wrote an influential treatise called The Art of Grammar, in which he analyzed literary texts in terms of letters, syllables, and eight parts of speech.
The Romans adopted the grammatical system of the Greeks and applied it to Latin. Except for Varro, of the 1st century BC, who believed that grammarians should discover structures, not dictate them, most Latin grammarians did not attempt to alter the Greek system and also sought to protect their language from decay. Whereas the model for the Greeks and Alexandrians was the language of Homer, the works of Cicero and Virgil set the Latin standard. The works of Donatus (4th century AD) and Priscian (6th century AD), the most important Latin grammarians, were widely used to teach Latin grammar ring the European Middle Ages. In medieval Europe, ecation was concted in Latin, and Latin grammar became the foundation of the liberal arts curriculum. Many grammars were composed for students ring this time. Aelfric, the abbot of Eynsham (11th century), who wrote the first Latin grammar in Anglo-Saxon, proposed that this work serve as an introction to English grammar as well. Thus began the tradition of analyzing English grammar according to a Latin model.
The modistae, grammarians of the mid-13th to mid-14th century who viewed language as a reflection of reality, looked to philosophy for explanations of grammatical rules. The modistae sought one “universal” grammar that would serve as a means of understanding the nature of being. In 17th-century France a group of grammarians from Port-Royal were also interested in the idea of universal grammar. They claimed that common elements of thought could be discerned in grammatical categories of all languages. Unlike their Greek and Latin counterparts, the Port-Royal grammarians did not study literary language but claimed instead that usage should be dictated by the actual speech of living languages. Noting their emphasis on linguistic universals, the contemporary linguist Noam Chomsky called the Port-Royal group the first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ians.
Structural description of the sentence “The man will hit the ball,” assigned by the …
By 1700 grammars of 61 vernacular languages had been printed. These were written primarily for purposes of reforming, purifying, or standardizing language and were put to pedagogical use. Rules of grammar usually accounted for formal, written, literary language only and did not apply to all the varieties of actual, spoken language. This prescriptive approach long dominated the schools, where the study of grammar came to be associated with “parsing” and sentence diagramming. Opposition to teaching solely in terms of prescriptive and proscriptive (i.e., what must not be done) rules grew ring the middle decades of the 20th century.
The simplification of grammar for classroom use contrasted sharply with the complex studies that scholars of linguistics were concting about languages. During the 19th and early 20th centuries the historical point of view flourished. Scholars who realized that every living language was in a constant state of flux studied all types of written records of modern European languages to determine the courses of their evolution. They did not limit their inquiry to literary languages but included dialects and contemporary spoken languages as well. Historical grammarians did not follow earlier prescriptive approaches but were interested, instead, in discovering where the language under study came from.
As a result of the work of historical grammarians, scholars came to see that the study of language can be either diachronic (its development through time) or synchronic (its state at a particular time). The Swiss linguist Ferdinand de Saussure and other descriptive linguists began studying the spoken language. They collected a large sample of sentences proced by native speakers of a language and classified their material starting with phonology and working their way to syntax.
Generative, or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ians of the second half of the 20th century, such as Noam Chomsky, studied the knowledge that native speakers possess which enables them to proce and understand an infinite number of sentences. Whereas descriptivists like Saussure examined samples of indivial speech to arrive at a description of a language, transformationalists first studied the underlying structure of a language. They attempted to describe the “rules” that define a native speaker's “competence” (unconscious knowledge of the language) and account for all instances of the speaker's “performance” (strategies the indivial uses in actual sentence proction). See generative grammar; 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The study of grammatical theory has been of interest to philosophers, anthropologists, psychologists, and literary critics over the centuries. Today, grammar exists as a field within linguistics but still retains a relationship with these other disciplines. For many people, grammar still refers to the body of rules one must know in order to speak or write “correctly.” However, from the last quarter of the 20th century a more sophisticated awareness of grammatical issues has taken root, especially in schools. In some countries, such as Australia and the United Kingdom, new English curricula have been devised in which grammar is a focus of investigation, avoiding the prescriptivism of former times and using techniques that promote a lively and thoughtful spirit of inquiry.
语法在大英网络全书的定义:统摄声音,文字,句子和其他要素,以及它们的组合和解释的语言规范。“语法”这个词也指对这些抽象特征的研究,或这些规则的指南手册。严格意义上说,“语法”这个术语是指对于句子和词语结构(句法和形态学)的研究,但不包括词汇和发音。
一个普遍接受的当代语法定义是:以一种语言为母语的任何人靠直觉就知道的语言结构。对语言特征的系统描述也是一种语法,而这些特征包括音位学(声音) ,形态学(系统构词) ,句法(词语安排模式)和语义(意思) 。根据语法学家的研究,语法可以规范(即提供一些正确用法的规则) ,描述(即,描述了语言实际上是如何使用的) ,或生成(即提供一种指导,使无限的句子在一种语言中产生) 。传统的调查重点,在于形态学和句法,对于一些当代语言学家(和许多传统的语法学家),这是唯一正确的研究领域。
在欧洲,希腊人最早写关于语法的著作。对他们来说,语法是一个工具,可以用来研究希腊文学,因此他们的重点是文学语言。公元前一世纪的Alexandrians进一步发展希腊语法,以保持纯净的语言。亚历山大的狄俄尼索斯后来写出一篇影响深远的论文,称为《语法的艺术》,他在其中分析文学文本中的字母,音节,和八段话语。
古罗马人接受了希腊人的语法体系,并运用于拉丁语。除了公元前一世纪的瓦罗Varro认为语法学家应该发现结构,而不是强行指定结构,大多数拉丁语法学家没有试图改变希腊系统,还设法保护他们的语言避免衰败。希腊人和亚历山大人的语言模型是荷马的语言,西塞罗和维吉尔的作品设定了拉丁语的语法标准。最重要的拉丁语语法学家多纳图斯(公元4世纪)和普里西安(公元6世纪)的作品在欧洲中世纪被广泛用于拉丁文语法教学。中世纪的欧洲的教育使用的是拉丁文,拉丁语语法成为人文教育的基础课程。 恩斯罕的修道院长,阿尔弗里克Aelfric( 11世纪) ,第一个写拉丁语语法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建议以此引入英语语法。从此,开始了依据拉丁语法的英语语法分析的传统。
第13世纪中叶至14世纪中叶的语法学家认为语言是现实的反映,从哲学中寻求解释语法的规则。他们寻求一个“普遍”的语法universal grammar,以此作为了解存在being的手段。在十七世纪的法国,来自罗亚尔港的一些语法学家也对这种普遍语法感兴趣。他们声称,思想的共同要素可以在所有语言的语法类别中辨识出来。与希腊语和拉丁语的语法学家不同,罗亚尔港语法学家没有研究文学语言,他们认为语言的用法应当取决于实际的生活语言。当代语言学家乔姆斯基也注意到对语言的共性的强调,他称罗亚尔港派为第一批转型语法学家。
到1700年,61种方言语法书已经印制。这些书的目的主要是改革,净化,或规范语言,并用于教学。当时语法规则通常仅仅用于正式,书面,文学的语言,并不适用于纷繁复杂的实际口语。这一规范性的手段长期在学校占主导地位,学生们对语法的学习往往和“解析”以及句子图解联系在一起。在20世纪的中后期,对于这种仅仅关注规范性和禁止性(即,什么不能做)规则的语法教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反对声音。
课堂语法的简化和语言学家的复杂研究形成了鲜明对比。19世纪到20世纪初,历史主义观点蓬勃发展。认识到每一种现存的语言都是在不断变化中的学者们研究了欧洲语言所有类型的书面记录,以确定其演变路径。他们没有局限于文学语言,还研究了方言和当代口头语。历史主义的语法学家没有采用先前的规范性办法,但更加关注他们研究的语言的来源。
由于历史主义语法学家的工作,学者们看到,语言的研究可以是历时性的(其贯穿历史的发展)或同步性的(在特定的时间段的状态)。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和其他描述性语言学家开始研究口头语。他们收集了大量操母语者的语句样本,对这些材料进行分类,从音位学入手,一直研究到句法。
20世纪后半叶的转换生成语法学家,如乔姆斯基,研究了操母语者能生成和理解无限句子所需要的知识。而像索绪尔那样的描述语言学家则去审查单个话语样本,以求达到描述一种语言的目的。转换生成语法学家首先研究了语言的潜在结构。他们试图描述一种能够定义操母语者语言“能力”(底层的语言知识)的“规则”,解释说话人的种种“表现”(语言生成时的实际策略)。
在过去的千百年里,语法理论引起了哲学家,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文学批评家的兴趣。今天,语法存在于语言学领域之内,但仍保留了与其他许多学科的联系。对于很多人来说,语法仍然指的是一整套必须知道,以保证“正确”语言输出的规则,然而,从20世纪后25年以来,对语法研究的更为复杂的意识,已经在学校生根发芽。在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的英语课程中语法是重点,而且避免之前僵硬的规范,提倡生动而深刻的调查精神。

㈦ 分析一句文学英语的语法

from hooary headed age leaning upon the staff to the unconscious infant crowing in his mothers arms从白发苍苍倚着拐抄杖的老者,到母亲臂弯里无意识啼叫着的婴儿
这不是一句完整的话,只是句子的一部分。也不是主句,所以没有谓语动词。

㈧ 文学英语的语法特征

jump flowers, add some vitality to my heart.

㈨ 英语语言文学下的语言学,文学,文化,翻译,请名家分析一下他们各自的特点和发展前景,就业方向和公派出

中国语言文学即我们一般所说的“中文”。这个学科看似很普通,与我们工作、生活的关系也很密切,但由于它下属的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非常多,每个高校的专业、方向设置又很不一样,所以往往令很多研友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正因为如此,在报考之前,理清头绪、把握好中文这个一级学科下属的专业设置、分布情况显得十分重要。
中国语言文学,顾名思义,包括语言和文学两个大的专业。按照教育部对学科门类的划分,它主要包括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8个二级学科,每个二级学科下面,又分若干个研究方向。当然,具体到每个学校,这8个二级学科不一定都会设置硕士点;研究方向的划分,不同院系也是根据自身的科研条件和师资力量来确立,可以说是“各自为政”。这些“面目相似”的学科到底有什么特点和区别,下面一一介绍。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专业简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以中国境内语言为研究重点,分析、归纳人类语言的发生学关系和内在规律。该学科可分为理论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两大块,理论语言学倾向于理论研究,探讨特定语言的语音、词法、句法、语义、语用的共时结构和历史演变规律;应用语言学泛指语言学理论或方法运用在其他领域及学科而产生的应用性交叉学科,如语料库语言学、法律语言学、教学语言学等,实用性更强。对外汉语在某些高校是应用语言学的一个分支。
研究方向: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及方言学、语言信息处理、语言测试、文化语言学、语音学、对外汉语教学等。
所学课程:汉语语言学史、语言学概论、语言变异研究、语言与文化、中国语言学史、语言统计学、汉语方言学、语义学、社会语言学、实验语音学、语法专题研究、修辞专题研究、语体学研究、文字音韵训诂学、对外汉语教学等。
参考书目:《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语言学概论》高名凯、石安石,中华书局;《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就业前景:多在高校、科研单位、对外汉语培训机构、新闻出版机构以及中学、国家机关从事教学、研究、培训等工作。
推荐院校: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广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等。
报考热度:★★★★
现在对外汉语教学人才缺口上百万,仍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各院校相继开设了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同时增加了对外汉语方向,报考热度由此可见一斑。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报考人数达到891人,创历年新高,录取比例一般低于10%。
【汉语言文字学】
专业简介:汉语言文字学为语言类的传统学科,分为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两个大方向。它包括传统的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以及现代汉字学、汉语语音学、语法学、语义学、语用学、修辞学等一系列学科,主要研究从上古到现代的汉语的口语系统与文字系统的演变规律、结构特征和现实状况。现代汉语侧重于研究现代普通话和方言,与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联系紧密;古代汉语侧重研究古文字(甲骨文、金文、隶书等)、古音韵、训诂、词汇等,与历史文献学、考古学和古代文学关系密切。
研究方向:汉语方言、汉语史、汉语词汇学、现代汉语语法修辞、音韵文字训诂、中古汉语词汇语法、汉语语音学、汉语发展史、汉字信息处理、对外汉语教学等。
所学课程:古代汉语语法学、汉语语音史、音韵学、训诂学、文字学、汉语修辞学、语言学理论、现代汉语语法学、中国语言学史、汉语史料学、方言专题研究、词汇学专题研究等。
参考书目:《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古代汉语》,郭锡良,商务印书馆;《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商务印书馆;《修辞学发凡》陈望道,上海教育出版社;《文字学概要》裘锡圭,商务印书馆;《说文解字》许慎,中华书局。
就业前景:一般就职于高等院校、国家文化出版部门、中学、对外汉语培训机构等。
推荐院校:复旦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
报考热度:★★★
作为一门历史悠久的传统基础学科,其专业性质突出,名校名师众多,就业和深造的出路较好,研究生毕业进高校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历年来报考人数也十分稳定。
PS:网络知道找来的,不知道能不能帮助你呢?

㈩ 英美文学论文题目是:英语语法与汉语语法的区别

一、汉语语法研究现状
自1898年《马氏文通》面世至今,汉语语法研究历经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和
进步,从一开始的模仿到今天的自觉与成熟,从一开始着眼于语言共性到后来着
眼于语言个性再到今天将共性与个性并重,汉语语法的研究发展到现在,无论是
视野、队伍,还是方法、成果,都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状态。
但是,与其他语言,特别是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汉语在语法上有太多的例
外和特殊。当我们努力揭示汉语语法原貌的时候,发现汉语在语法中还存在着许
多说不清的问题和现象,汉语语法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景象。
(一)本位问题
“本位”问题是汉语语法研究百年来的中心问题之一。
《马氏文通》(1898)模仿拉丁语语法体系,接受词法的重要性,认为通过
各种词类的说明和解释就能够说明汉语语法的规则,马建忠先生提出“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
读焉”,采用“字(word)”本位的语法体系。
1924年,黎锦熙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则采用句成分本位的语法体系。
黎锦熙先生是继马建忠先生之后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来解释现代汉语白话文语
法最有成就的学者,他在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的“引论”中说:“诸
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195
年重版序言中,黎锦熙先生又说:“《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
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1982年,朱德熙先生在《中国语文》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语法分析和语法
体系》,提出了反对“句本位”的观点,他认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
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
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同年的《语法
讲义》和1985年出版的《语法答问》,都更加明确了先生“词组本位”的语法体
系,对以后的中国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94年,徐通锵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连续发表了《“字”和汉语的句
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两篇论文,异军突起,提出了字本位
的研究思路,他认为:字是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其特点就是一个音节关联一个
概念,形成一个“1个字-1个音节-1个概念”的基础性结构格局。
同年,邢福义先生在华中师大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提出的是“小句中枢
说”,第二年(1995)在《中国语文》上发表了论文《小句中枢说》,第三年(1996
出版《汉语语法学》,他在导言中明确提出“本书的语法系统,是‘小句中枢’
语法系统”,认为小句在汉语语法系统中处于中枢地位。
除了这些单本位的语法体系主张之外,还有复本位的语法体系。比如张志公
的词和句复本位体系,还有马庆株提出的词和词组复本位体系,等等。
(二)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
语法单位的划界问题是本位问题的另一种表现。一般都认为汉语语法单位有
四级:语素、词、短语、句子。但是在对这些语法单位划界区分的过程中,会有
归类两难的情况;因此,为了解释这些语法现象,也有其他关于汉语语法单位的
认识。
首先是关于叫“词素”还是叫“语素”的不同认识。“词素”和“语素”
两个术语均是英语“morpheme”的汉译,起初译作“词素”,1958年吕叔湘先生根据朱德熙先生的建议改译为“语素”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词素”
“语素”两个术语便普遍出现于研究现代汉语词汇、语法的论著和相关的教材之
中;70年代末以来的著述采用“语素”的越来越多,并出现了不少阐述选择理
由的论著。
其次,吕叔湘先生在区分短语和复合词时,把介于词和短语之间的单位叫做
短语词。他认为在词和短语的划分上,语法原则和词汇原则有时候有矛盾;这种
矛盾可以用“语法的词”和“词汇的词”这样不同的名称来解决;可是这种做法
还不能办到,因此,在语法上可以认为是一个词、而词汇上宁可认为是一个短语
的“中间物”,可以称为“短语词”。

还有,句子可以分为单句和复句,构成复句的单位可以叫“小句”;如何进
一步明确小句和单句之间的关系呢?邢福义先生的小句中枢说,便提出了语法单
位是语素、词、短语、小句的观点。

此外,郭锐老师根据话语片段在话语组织中表现出的相互区别的本质特征
将汉语语法单位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语素和语素组,第二层级是词和词组
第三层级是小句和小句组,第四层级是句子。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如何划界、如何定义、如何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
一个需要不断进行研究的问题。本文要讨论的纠葛现象便源于此。
(三)语法现象归类问题
如果说划界是自上而下的研究,那么归类就是自下而上的分析。每一个语法
单位的细化研究都需要进一步分类。比如语素,一般有成词语素和不成词语素之
分,在成词与不成词之间,就回到了词和语素划界的问题。
在诸多汉语语法区分归类的问题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在上世纪50年代就
有过的三次大规模的讨论,一次是词类区分问题,一次是主宾语问题,还有一次
是单复句的划分问题。
传统的语法研究都是从词类开始的,但是因为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
化,所以划分词类一直是汉语语法研究中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有关这个问题的
分歧主要集中在汉语的词能不能分类、以什么标准分类,应该建立什么样的词类
系统,对那些多功能的词应该怎样处理这样几个方面。高名凯先生就认为汉语的
①吕叔湘.语言和语言学[J].语文学习.1958(2)
②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③邢福义.小句中枢说[J].中国语文,1995(6)
④郭锐.汉语语法单位及其相互关系[J].汉语学习,1996(1)实词不能分类。

张斌、胡裕树二位老师则认为汉语有词类的分别,而且主张根
据不同的语言特点做具体的分析,区分词类不能离开结构去谈意义。

周祖谟先
生主张按照词的句法作用和词法特点来划分词类,并对兼类词的识别问题提出了
重要看法。

到目前为止,划分词类的三个标准——意义、形态、语法功能——
已经取得了共识,大家对兼类词也有了一致的看法;但实词和虚词应该如何划分
副词是虚词还是实词,实词有哪些小类、如何看待区别词,叹词和拟声词又应该
如何归类等问题,都未能有统一的认识。
汉语的主语和宾语问题的讨论从1955年7月到1956年4月,历时近一年
讨论的焦点是究竟从结构形式出发确定主语宾语,还是从意义出发确定主语宾
语。最终肯定了形式与意义统一的原则,周祖谟、张志公、胡裕树、张斌、曹伯
韩各位先生都表达了相同或相似的看法:确定主语和宾语的范围必须同时顾及结
构和意义。

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专门谈到:“从语义
方面看,名词和动词之间,也就是事物和动作之间,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关系,绝
不限于施事和受事;主语和宾语不是相互对待的两种成分,主语是对谓语而言
宾语是对动语而言的。但是就句法成分来看,宾语和补语如何区分,状语的构成
材料的多样性的认识,也都依然存在复杂情况”。
至于单复句问题最直接的分歧就是汉语到底需不需要有单复句之分,虽然大
多数人都认为应该区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还存在不同的声音。单复句应该有区
分,但又没有明确界限;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直在继续。
其他语法现象的归类,在短语的结构类、句类、句型、句式中都有或多或少
的表现。归类不清是因为界限不清,界限不清是因为语法现象情况复杂。所以
现代汉语语法中便有了种种纠葛。
二、什么是现代汉语语法纠葛
这里所说的纠葛,主要就是指相邻的两个语法单位、或同一语法单位的不同
类别之间界限模糊,总有一些语法现象在归属上存在归类两难的复杂情况。
“纠葛”一词出现于语言研究领域,可见于吕叔湘先生的《语文常谈》
(1981),他在书中第三章就提出“形音义的纠葛”,以说明存在于字中形音义
的错综复杂的情形。在语法研究领域中,已有许多专家学者对这种错综复杂的纠
①高名凯.关于汉语的词类分别[J].中国语文,1953(10)
②文炼,胡附.谈词的分类[J].中国语文,1954.
③中国语文编辑部编.划分词类的标准[J].汉语的词类问题[C].北京:中华书局,1956.
④吕冀平等.汉语的主语宾语问题[M].北京:中华书局,1956.葛现象做出了或多或少、或点或面的描述和解释,只是没有叫做“纠葛”而已
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中说,“由于汉语缺乏发达的形
态,许多语法现象就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
态’。”这里的中间状态就是本文所讨论的“归类两难”的表现之一。
黎千驹先生于2005年在《云梦学刊》第26卷第1期上发表论文《论现代汉
语语法单位及词类的模糊性》,将语义学中的模糊性概念带进了语法研究,指出
语法单位及词类划界中存在的“中间状态”,明确指出语法单位和词类在划分中
的模糊性。
1993年,邢福义先生在《世界汉语教学》上发表论文《汉语复句与单句的
对立和纠结》,指出:“长期以来,人们为现代汉语的单复句界限问题所困扰,企
图找到把二者一刀两断的标准。”在《语法研究入门·复句》(2003)中也说到
“客观世界中,甲事物和乙事物往往没有绝对明确的界限。事实上,复句与单句
之间既有对立,又有纠结。”这里,邢先生把这种单复句之间难以划分清楚界限
的问题叫做“纠结”。
莫超老师在1999年发表于《甘肃高师学报》上的《汉语语法单位教学的难
点及其相应的办法》一文中也提到“汉语语法单位一般认为又四级:语素、词
短语和句子。在相邻语法单位之间总有一些‘两属’的语言现象,在最复杂的语
法单位——句子中更是存在着难以理顺的定义纠结。”
“中间状态”、“语法单位的模糊性”以及“纠结”,与本文所要讨论的现
代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一样,都是指各级语法单位之间出现的归类两难现象。划界
也好归类也罢,其实是一回事。正如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1979
中所说“摆问题自然摆的是实质性问题,纯粹名称问题不去纠缠,比如‘量词’
‘单位词’、‘单位名词’,就不值得争论。”但是当名称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影响
时,“也有不纯粹是名称问题的名称问题,比如‘短语’、‘词组’和‘结构’”,
就需要摆出来说清楚一些了。
三、现代汉语汉语语法纠葛现象产生的原因
汉语语法之所以存在纠葛现象,究其根本,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汉语语法
研究的状况,二是汉语语法自身的特点。
第一,汉语语法研究状况导致汉语语法纠葛。
众所周知,汉语语法学是在西方研究的影响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氏文
通》模仿拉丁语的语法体系,《新著国语文法》模仿英语语法体系,两位作者均以西方语法为蓝本给汉语语法浇铸了一层外壳。虽然之后的专家学者们开始逐渐
意识到这层外壳并不与汉语语法本身相贴合,但也只能是以这个并不合适的外壳
为坐标,不断地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做着进一步的修补工作,让这个外壳尽可
能地和汉语语法更贴合一些。
因此,无论是语法体系还是名称术语,都对《马氏文通》有着相当的保留和
继承。当汉语语法的特点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清晰的时候,学者们便开始不断
地对某些名称的内涵和外延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传统认识的影响和汉语语法现实
之间产生了差异,语素、字、词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复杂,短语和句子之间也
存在纠缠不清的现象,这就产生了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纠葛。
在汉语语法的研究中,从相关语法单位的定义中也能够看出纠葛成因,因为
许多概念都是相互定义的。比如说到副词,一般都说大部分副词是用作状语的
而说到状语,又说状语可以由副词充当。这种状态也会造成汉语语法单位之间的
纠葛。
第二,汉语语法的特点。
关于汉语语法的特点,大家提出的观点和进行的讨论已经很多了。最基本的
特点有二,一是汉语是单音节语,二是汉语没有形态(说缺乏形态更为恰当)。
在进一步细化研究之后,目前已达成共识的汉语语法特点主要有:汉语词类跟句
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
基本上是一致的;汉语语法最主要的语法手段是语序和虚词;汉语中量词和语气
词的使用非常丰富。除此之外,汉语语法的特点还应包括:结构独特、灵活多变
注重意合。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
1.缺乏形态。这是汉语最基本的语法特点,在三十年代就已逐渐明确。准确
地说是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所以词类跟句法成分
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所以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
本一致,所以汉语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所以划分词类就显得十分复杂,所以语
法单位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产生纠葛。
2.结构独特。和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主要表现在主谓结构和动补结构的独
特性上。主谓结构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可以加进去语气词,可以停顿,比如“他上
学了——他啊,上学了”。主谓结构可以作谓语,构成主谓谓语句。
动补结构的独特性主要表现为谓语中心的后边跟着的不都是宾语,这和西方
①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②龚千炎.汉语语法研究的回顾[J].语法研究入门[M].商务印书馆,2003语言有着很大的不同,而且汉语语法里补语类型众多,许多时候和宾语一起出现
或是与宾语的形式相同,给人带来困扰。
其他比如存现句,方位短语做主语,而施事却出现在宾语位置上;再如兼语
句和连谓句,谓语出现多个谓词性成分。这些都是汉语语法所特有的现象。
3.灵活多变。汉语句子内部的次序比较灵活,可以改变其内部次序而不改变
句子的基本意思。比如:
a.我还没有看这本书。
这本书我还没有看。
我这本书还没有看。
b.一面锦旗挂在墙上。
有一面锦旗挂在墙上。
墙上挂着一面锦旗。
c.仪仗队好威武啊!
好威武啊,仪仗队!
短语也可以改变语序,意思不变。比如:
a.方言调查——调查方言
b.又大又圆——又圆又大
c.很好——好得很
但更多的是意思发生了改变,比如:
a.内容丰富——丰富内容
b.后面的小孩——小孩的后面
c.好商量——商量好
d.语法传统——传统语法
意思不变,所以句式选择丰富多样,“一样话可以百样说”;意思变化,所
以汉语表达充满睿智,言外之意,随形而动,比如“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变与不变之间,就产生了语法现象的纠葛。
4.注重意合。汉语注重意合,常常不用或少用连接手段,语言中词与词、句
与句的组合经常是凭借语义上的关系和联想达成的。王力先生在《汉语语法纲要
(1946)中说“复合句里既有两个以上的句子形式,它们之间的联系有时候是以
意会的,叫做‘意合法’,例如,‘你死了,我当和尚。’”
在汉语口语中,许多词语可以省略。(1)当上下文和情景确定时,名词、代词可以省略。比如:
a.“高兴了吧?”
“是啊,谢谢啦!”
b.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个女儿。
(2)有时,“是”、“有”、“在”这几个动词可以省略。比如:
a.窗外一副繁华的街景。
b.老太太已经80岁了。
c.书啊,桌上呢。
(3)特别是意合法的使用,省略掉虚词。比如:
a.买不起别买。
b.没戴眼镜看不见。
c.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意合之后的语法形式不再具有所属语法单位的典型性。有的区别不大,比如
“她是一位母亲,也是一个女儿”,主语承前省略,依然是一个复句;有的区别
明显,比如“窗外一副繁华的街景”,省略掉了“是”,谓语从谓词性短语变成
了名词性短语;还有的就为语法的研究带来了困扰,比如“没戴眼镜看不见”
省略了表示原因的关联词,从形式上看是单句,从逻辑语义上看则是复句,于是
就造成了语法现象的纠葛。
第二章语素,语素和词之间的纠葛现象
一、语素和词素
在现代汉语语法学中,有一个与英语“morpheme”概念大体相当的概念,这
个概念在建立之初被叫做“字”,后来随着国外语言学理论的译介,被叫做“词
素”或者“语素”。这两个术语均是对“morpheme”的汉译。探讨究竟是“语
素”还是“词素”,不仅仅是两个不同术语的问题,而且表现出大家对这样一个
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本身的范围和功能认识的不同,这对于进一步区分语素
和词是非常重要的。
“morpheme”一词出自美国描写语言学派,最早被译作“形素”,后起译名
是“词素”;在“词素”流行的同时,“语素”这个名称出现了,朱德熙先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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