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東省英語四級考試改革如何
我想"萬變不變其宗"
廣東省教育廳高教處通過媒體聲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並未向版社會開權放,高校及各類培訓中心不得接受外校學生或社會人員報名,違者堅決取消其資格
從市招考辦獲悉,由於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調整了對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及證書發放管理辦法,廣東省招考辦也對取得四、六級考試成績考生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有關課程作出相應調整。
據了解,自2005年6月起,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不再設合格線,取消合格證書,改發成績報告單。經組織專家論證,廣東省招考辦也對取得四、六級考試成績考生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有關課程做出相應調整:從2005年6月起,凡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以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一)》、《英語(二)》和《綜合英語(一)》課程;凡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以免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一)》、《英語(二)》、《綜合英語(一)》和《綜合英語(二)》課程。2005年6月前取得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合格證書的免考有關規定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