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認證機構是什麼
大學抄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認證機構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從2005年1月起,成績滿分為710分,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給每位考生發成績單。
英語四級CET4考試入場前須知:
1、考試前,請各位考生務必檢查自己的耳機,以確保其能正常使用,並准備好足夠的電池!考場不提供無線耳機和電池。
2、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證,遺失不補!
3、准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三證齊全方可進入考場。有遺失學生證或身份證者,請到所在系行政秘書兼輔導員處開具證明。無准考證或學生證、身份證兩證均遺失者不得參加考試。
2. 四六級成績單等不等同於四六級證書
不等於哈。看你四級的分數是否達到了425分。
英語四六級考試是教育部主管的一專項全國性的英語屬考試,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准確的測量,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測評服務。大學英語考試是一項大規模標准化考試,是一個「標准關聯的常模參照測驗」。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分為四級考試(CET-4) 和六級考試(CET-6),每年各舉行兩次,分別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進行。從2005年1月起,成績滿分為710分,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託「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給每位考生發成績單。
為了適應新的形勢下社會對大學生英語聽力能力需求的變化,進一步提高聽力測試的效度,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自2016年6月考試起將對四、六級考試的聽力試題作局部調整 。
3. 求知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是什麼證書級別,謝謝
你好,英語四六復級證書制非常重要,,尤其是四級證可以說是本科生必備的證書,因為將來找工作如果你沒有四級證書,你連簡歷篩選都過不了,即沒有了面試機會;當然大部分本科生都能過四級,如果你還能國六級,那麼你就在找工作時略具優勢,或者脫穎而出了。而且這兩證畢業都不能再考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你,本人現在大四,有問題可以繼續追問!
4.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與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有區別嗎
現在不是在校生復已經不制允許報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了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就是PETS(Public English Tset System),共分為五個等級。將代替英語四、六級。考試從PETS-1B到PETS4,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英語水平選擇參加其中任何一個級別的考試,不必按部就班,即具有低級別的證書後才能參加高級別的考試
5. 社會在職人員怎麼報考大學英語四六級
英語四六級考試僅限於只能在校期間報考,在職人員不能參加。
在職人員可參加的英語考試有:
1、PETS——全國英語等級考試,是教育部考試中心設計並負責的全國性英語水平考試體系。是中、英兩國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項目,在設計過程得到了英國專家的技術支持。報考級別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其中五級作為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英語水平考試。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報考一級B、一級、二級、三級;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報考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具體時間以當年當次通知為准。
2、BEC——商務英語,指的是劍橋商務英語資格考試。是劍橋系列考試中專為學習者提供的國際商務英語資格證書考試,考察真實工作環境中英語交流能力,被歐洲乃至全球眾多教育機構、企業認可,將其作為入學考試或招聘錄用的英語語言水平要求。其權威性和規范性使得BEC在中國極具知名度,是求職者有力的語言能力證明。全國有超過60所知名大學被授權為BEC考點。
(5)大學英語四六級有證書的嗎擴展閱讀:
英語四六級考試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項全國性的英語考試,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准確的測量,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測評服務。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分為四級考試(CET-4) 和六級考試(CET-6),每年各舉行兩次,分別在同一天的上午和下午進行。考查內容包括詞彙、語法、閱讀能力、聽力、交流能力、寫作能力及翻譯能力。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級別劃分
PETS-1:一級是初始級,其考試要求略高於初中畢業生的英語水平(PETS-1B是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的附屬級)。
PETS-2:二級是中下級,相當於普通高中優秀畢業生的英語水平(此級別筆試合格成績可替代自學考試專科階段英語(一)、文憑考試基礎英語考試成績)。
PETS-3:三級是中間級,相當於我國學生高中畢業後在大專院校又學了兩年公共英語或自學了同等程度英語課程的水平。(此級別筆試合格成績可替代自學考試本科階段英語(二)考試成績。)
PETS-4:四級是中上級,相當於我國學生高中畢業後在大學至少又學習了3-4年的公共英語或自學了同等程度英語課程的水平。
PETS-5:五級是最高級,相當於我國大學英語專業二年級結束時的水平。是專為申請公派出國留學的人員設立的英語水平考試。
6. 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有用么
英語四六級證書肯定是有用的。7. 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有用嗎!
有用沒用要看你選擇什麼工作了,比如,外貿行業/國際貿易,則要求必專須過英語四級,因屬為這是你適合做這一行業工作的前提條件,證明你具備做此項工作的基本能力。再如:你做銷售(不屬於外貿)則無需證書,只要你口才好,會辦事,你就會幹得很出色。
8. 英語四六級成績單與證書有區別嗎
英語四六級成績單與證沒有區別,英語四六級成績就是四、六級證書。
自2005年6月考試(試點)起,四、六級考試成績將採用滿分為710分的計分體制,不設立及格線;成績報導方式為成績報告單,即考後向每位考生發放成績報告單;
報導內容包括:總分、單項分等。為使學校理解考試分數的含義並根據各校的實際情況合理使用考試測量的結果,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將向學校提供四、六級考試分數的解釋。
(8)大學英語四六級有證書的嗎擴展閱讀:
大學英語四六級算分標准:
一、寫作
33分--條理不清、思路紊亂,語言支離破碎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錯誤,且多數為嚴重錯誤。
39分--基本切題。表達思想不清楚連貫性差。有較多嚴重的語言錯誤。
45分--基本切題。有些地方表達思想不夠清楚,文字勉強連貫;語言錯誤相當多,其中有一些是嚴重錯誤。
57分--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連貫,但有少量語言錯誤。
67分--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通順。連貫性較好,基本上無語言錯誤,僅有個別小錯。
文字不足酌情扣分:100-119扣1分;90-99扣3分;80-89扣4分;70-79扣5分;60-69扣6分;50-59扣7分;不足50扣9分。
二、聽力
聽力理解共35個,包括短對話、長對話、短文聽力及短文聽寫。聽力對話及短文聽力共25題,每1題算1個,共25個;短文聽寫共11題,其中單詞聽寫8題,每2題算1個,句子聽寫共2題,每1題算2個,共10個。
三、閱讀
閱讀理解共35個,包括快速閱讀,篇章詞彙或短句問答,篇章閱讀。快速閱讀共10題,每1題算1個,共10個;篇章詞彙每2個空算1個,短句問答共5題或8題,每1題算1個或0.625個,共5個;篇章閱讀共10題,每1題算2個,共20個。
四、綜合
綜合測試共15個,包括完形或改錯,翻譯。完形共20題,每2題算1個,共10個;改錯共10題,每1題算1個,共10個;翻譯共5題,每1題算1個,共5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9. 大學英語四六級有什麼用
首先,眾所周知的是,過不了四級是拿不到學位證的。不過在2013年,教育部就發文指出,四六級成績應與學位證脫鉤,換言之,部分院校已經取消沒有四級證書不能畢業的硬性規定。(但還有很多學校仍然在實施哦,想要順利畢業,還是去圖書館背單詞比較好。)
有調查表明,通過四六級的學生就業率要遠遠高於未通過畢業生的就業率。用人單位基本上都將四六級作為應聘門檻。看似是要求英語水平,實際是為了先刷掉一部分人。畢竟企業看中的還是年輕人的學習態度和學習能力。所以,如果沒有家業要繼承,還是好好考四六級吧
2016年12月15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通知,明確2017年安徽省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停止考試。這一通知的依據在於:國務院2014年頒布的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外語考試改革目標,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標准統一、功能多元的現代化外語測評體系。
為此,作為對我國在校大學生英語能力是否達到《教學要求》的主要鑒定手段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也必須相應改革,以適應新的形勢,使考試更好地為貫徹《教學要求》服務。在教育部高教司的主持和領導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組和考試委員會經過反復研討和論證,並廣泛聽取了大學英語第一線教師和學生的意見,制定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方案(試行)》。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是一種為教學服務的標准化考試。因此,考試改革的方向是在保持考試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的同時,使考試最大限度地對大學英語教學產生正面的導向作用,即通過四、六級考試的改革,引導師生正確處理教學與考試的關系,更合理地使用四、六級考試,使考試更好地為教學服務。
10. 大學英語4、6級考試合格證書有有效期限嗎
大學英語4、6級考試合抄格證書是沒有有效期的。
1.大學英語四六級現在只有在校大學生可以報考,社會考生是不可以考的,就是說大學畢業後就沒有機會再考了,所以不存在什麼有效期問題。
2.根據教育部規定四六級考試不設置及格線,四級425分以上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大家普遍認為四六級的合格線為425分。
3.報名時間CET全國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12月份(每年時間略有不同)。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即CET-4/6,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4/6的縮寫,是由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國性教學考試。
考試的主要對象是根據教育大綱修完大學英語四級的在校大學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學英語四、六級標准化考試自1986年末開始籌備,1987年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