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Romanticism (1798~1832)
“浪漫主义”(romanticism)一词源于中世纪欧洲的“浪漫传奇”(romance),讲述的常常是英雄救美之类的故事。欧洲文学上的“浪漫主义时期”是指18世纪末、19世纪初流行全欧的反对理性、推崇想象的文学运动。
英国的“浪漫主义时期”通常从1798年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和柯勒律治(Samuel T.Coleridge,1772~1834)合著的《抒情歌谣集》(Lyrical Ballads)发表算起,到1832年司各特(Sir W.Scott,1771~1832)去世时止(这种划分并非是绝对的,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之所以把这段时期笼统地称为英国的“浪漫主义文学时期”是因为这段时期的文学创作明显地显示了与18世纪前期(Age of Pope),以及中后期(Age of Johnson)古典主义文学创作的巨大差异:18世纪的作家强调理性与判断,而浪漫主义作家则重视想象和情感;18世纪作家强调经验的普遍性和一般性,而浪漫主义作家则重视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经验的特殊性;18实际作家强调社会的总体价值,而浪漫主义作家则重视个人价值的挖掘和实现;18世纪作家主要从古典文学特别是希腊文学中寻求摹仿的对象和灵感,而浪漫主义作家则从中世纪的民间故事中寻求灵感和创作的源泉。所有这些(还有更多)都构成了英国浪漫主义时期文学创作的独特风格。更具体地说,英国浪漫主义文学除了具有各国浪漫主义文学所共有的以自我为中心来歌颂自我、抒发自我情感的特征以外,还有其独特的特色。该特色可以从被称为英国浪漫主义宣言书《抒情歌谣集》的序言中略见一斑。在“序言”里,诗人华兹华斯满怀豪情地宣称:“一切好的诗歌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在所有这些诗歌里,我自己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是要从普通人的生活中选取事件和情景,并尽可能地使用有普通人的语言去讲述或描述它们。” 华兹华斯不但从理论上告别了18世纪诗坛的陈词滥调,而且还与密友柯勒律治一起在《抒情歌谣集》里成功地实践了他崭新的创作观。
英国乃至世界的浪漫主义运动发生在18世纪19世纪之交并非偶然。它是与当时世界性的革命运动思潮息息相关的,美洲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美丽坚合众国的成立)、法国大革命的迅猛发展、以及欧洲各国特别是英国的工业革命都对浪漫主义运动的兴起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特别是法国大革命,它对浪漫主义运动首先发生在欧洲负有直接责任,对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蓬勃开展更是产生了重大影响。追根溯源,浪漫主义作家在思想上深受德国唯心主义古典哲学的影响,开始重视人的自由、自在和自为性,并开始重新去认识“自我”、审视“自我”,从而进一步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正是由于对“自我”内心情感的抒发和追求,英国的浪漫主义作家才与欧洲各国的先驱们一起开始以作品为宣泄口,追求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张扬个性解放,以锐不可挡之势冲垮了理性统制长达100多年的文学大堤。
就英国文学而言,1798年《抒情歌谣集》的发表标志着英国文学史上的新纪元:文学作品的创作从此摆脱了理性的束缚,由传统的描摹自然、重视理性转向了描摹自我的内心世界、重视自我情感的抒发,一“自我”为中心来构建自我的浪漫世界是英国乃至世界浪漫主义文学的三大突出特征。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英国的浪漫主义作家高举“回到中世纪 ”的大旗,从中世纪的民间文学创作中大量汲取营养,从而摆脱了古典主义的种中束缚,开始发挥自由的想象,表达强烈的情感,并从内容、语言、形式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新的改革尝试,这一切都构成了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独特的艺术风格,吸引了当时众多的读者。
英国浪漫主义时期常常分为三个时期:一、前浪漫主义时期,代表作家有不莱克(William Blake,1757~1827)、二、早期浪漫主义,主要作家有华兹华斯、柯勒律治等人;三、后期浪漫主义,代表作家为雪莱(Percy Bysshe Shelly,1792~1822)、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和济慈(John Keats,1795~1821)。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提到的英国浪漫主义作家都是诗人,这主要是因为在浪漫主义文学运动中,浪漫主义诗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影响巨大,是同时期的散文和小说无法比拟的。当然,诗歌上的成就并不能取消浪漫主义时期新型散文和小说的贡献,它们都是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散文而言,这一时期的突出成就是所谓的“亲切文体”(familiar style)散文随笔的出现。当时的散文大家有三位:兰姆(Charles Lanb,1775~1834)、哈兹利特(William Hazlitt,1778~1830)以及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1785~1859)。他们对英国乃至世界散文随笔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有趣的是,尽管作为同时代人的兰姆与哈兹利特都才情恣肆,但由于个性、经历的不同,他们的散文随笔却显示了不同的风格:兰姆的随笔重视细节、精于思考、善于用典,往往从生活琐事或日常的知识性题材谈起,或风雅幽默、情趣盎然,或缠绵悱恻、哀惋动人,极富生活气息和人情味,主要作品集有《伊利亚随笔集》(Essays of Elia,1823);哈兹利特则不同,他的散文谈古论今、气势雄伟、汪洋恣肆、“渊深如海”(史蒂文生语),突出特点是更为奔放开朗、波澜曲折,主要散文集有《家常话》(Table talk,1821~1822)、《素描与随笔》(Sketches and Essays)等。
浪漫主义时期小说上的成就则主要体现在内容和题材的创新上。当时小说的主要类型有两种:哥特(Gothic novel)小说和历史小说(historical novel)。哥特小说的名称源于中世纪的哥特传奇故事(Gothic romance),它在中世纪背景的映衬之下(通常是经常闹鬼或阴森的城堡里),通过讲述一段离奇而又惊心动魄的经历来刺激读者,读来令人毛骨悚然。这种小说曾在19世纪的上半期流行一时,是现代恐怖和神秘小说的鼻祖。历史小说的出现主要归功于司各特,正是他的努力才使历史题材进入了小说领域。在司各特的笔下,重大的历史事件和人物配上合适的历史场景又栩栩如生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历史小说当时曾十分流行。简·奥斯丁是这一时期优秀的女小说家。她的小说以描写日常生活交往的细致观察和深刻描绘,所以后人把他的小说称为“风俗小说”(novel of manners)。奥斯丁的代表作品《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1813)、《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1811)等是英国文学的经典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