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 the self under the eye lies, Attendant and withdrawn.
---- Ted Hug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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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德·休斯(Ted Hughes,
1930-1998)出生于西约克郡,毕业于剑桥大学,之后作过园丁、夜间守门人等。1956年他与在剑桥结识的美国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结婚,并移居美国。1960年休斯举家回到英国,两年后婚姻破裂,普拉斯于次年自杀身亡。休斯儿时喜爱射击渔猎,他对于动物和自然之美的着迷都表现在他的第一部诗集《雨中的鹰》(The
Hawk in the Rain,
1957)中。休斯激昂奔放的诗风与当时风行的冷静内敛的“运动派”诗人截然不同,给读者以新鲜感,受到大众的欢迎。之后,休斯还陆续发表诗集《牧神之地》(Lupercal,
1960)等,并创作了不少儿诗,都颇受好评。1970年出版的诗集《乌鸦》(Crow)包括一系列以乌鸦为主要象征的诗作,这一象征还反复出现在他后来的诗作中,休斯以乌鸦这一阴郁的形象写出自然和人性中暴虐的一面,将创世纪的神话刻画得血腥可怖,因此也有评论认为他的诗歌过于暴力残忍。其后的诗集《穴鸟》(Cave
Birds, 1975)、《季节之歌》(Season Songs, 1976)和《沼泽之城》(Moortown,
1979)等,延续了他一贯形象鲜明,韵律生动的风格。1984年休斯赢得桂冠诗人的称号。